黑龙江“营改增”新增行业4个月减税1.5亿

19.10.2016  20:35

  新华网哈尔滨10月18日电(记者 辛林霞 )记者从黑龙江省国税局了解到,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至8月31日,黑龙江省新增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实现减税1.5亿元,下游一般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累计新增抵扣税额3.4亿元。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增加了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黑龙江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收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从目前统计数据看,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和过渡,纳税人税负下降成为绝大多数,黑龙江省四大行业20.51万户试点纳税人中,税负下降或持平户数达到了98.9%,且随着时间的延长,改革效应将会越来越大。

  营改增减税措施为企业“松绑”,使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抵扣链条的完善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设备和厂房升级改造。

  据黑龙江省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财务负责人介绍,该企业以发电为主要经营收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扩大,涉及的在建工程(不动产)、直接金融服务(手续费)、保险服务、住宿服务等业务也被纳入,使企业新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 462.20万。

  “随着营改增减负效应不断显现,税收收入短期内会出现下降,但这是用短期税收收入的‘减’来换取经济持续发展势能的‘增’,部分企业快速发展必将反过来为经济贡献更多的税源,营改增对黑龙江省经济带来的红利可期。”黑龙江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有乾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