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蓝晓娜——“法官闺女”用真情感动当事人

31.10.2019  16:37

   明辨是非,秉公办案,她是铁面无私的人民法官;嘘寒问暖,扶危济困,她是柔肠百转的“法官闺女”,她就是爱辉区人民法院法官蓝晓娜。 

   “躬身践行维正义,清水洁沙映天平”。如果你不曾见过工作中的蓝晓娜,可能无法将她与“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省十大廉洁法官”“龙江最美法官”等称号联系到一起。 

  二十五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以法律的名义维护正义,以博爱的胸怀促进和谐。蓝晓娜说:“这些年从事民事审判,深切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渴求,这让我在办案中更多了一份理解、一份细心、一份责任。” 

   在主审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男女双方各自经营一家商店。原本恩爱的夫妻因忙于生意经营,疏于对对方的关心、体贴、爱护,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到了不可挽回的程度。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争执不下。在办案中,蓝晓娜一面对双方做和好调解工作,一面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查,一面对伤心痛苦的女方进行劝解、安慰、疏导,耐心倾听女方的述说。最后,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依法作出了判决。 

   25年来,她主审和参与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400余件,执结执行案件20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连续多年结案超百件,无一超审限,上诉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无一当事人上访缠诉。

  办案“多角度换位思考”最大限度化解矛盾 

   蓝晓娜办案以维护和谐稳定为基础,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将“多角度换位思考”作为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从不为追求快结案而草率处理,也不因案情简单就轻率下判,善于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注重说服教育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性格的当事人,采取不同调解方法。工作中,多听群众的意见,多想老百姓的难处,多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用真情感动当事人,以“事理、法理”说服教育当事人。 

   有的案件审结多年,受到蓝晓娜帮助的人还记得她,在路上遇见都热情打招呼,岁数大一点的老人仍亲切称呼她“法官闺女”。 

   蓝晓娜兼任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合议庭庭长,她深知军人的使命担当,为使官兵不在生活琐事上分心,蓝晓娜在办案中探索解决此类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法规普法宣传,构建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运用调解方式,有效解决了一批维权案件,切实维护子弟兵的合法权益。在她带领和努力下,区法院的双拥工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认可。 

  清正廉洁维护“天平”永不倾斜 

   “常树廉洁之心,常行廉洁之事,常做廉洁之人。”这是蓝晓娜多年养成的工作作风。她严把权力关、名利关、人情关、金钱关,25年来,蓝晓娜从未接受当事人一分钱财物和一次宴请,在家中不接待任何当事人和办事人员。 

   她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无论当事人地位高低,有无关系,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蓝晓娜说:“我们维护的是公平正义,既然选择当法官,就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胸前的法徽,对得起法徽上永不倾斜的天平。” 

   一份信仰撑起胸前的法徽,一份正义举起手中的法槌,一份坚定扶正心中的天平,一份责任创造不悔的青春。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蓝晓娜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25年来,她就是这样勤奋工作、秉公执法、热心服务,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践行着“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誓言,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为民司法的动人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