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蕾代表 增设对病危亲人陪护假期

06.03.2016  08:45

  文/黑龙江日报记者 常春晖 摄/黑龙江日报记者 邱成

  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作为一条硬性规定列入法规,提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尽管法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就现状来看,如果父母生活不能自理、年迈多病,儿女在工作与家庭的双重压力面前,尤其是在亲人病危时,往往会不堪重负。”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刘蕾认为,应增设对病危亲人的陪护假期。

  刘蕾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探望配偶、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等,但对在亲人临终前给予陪伴仍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增设相应的假期,将减轻陪护者的工作压力,使更多人能够在亲人离世前尽心照料,让病人减少痛苦、心中了无遗憾,也为社会温暖和谐增添一道更人性化的风景。”

  刘蕾建议,国家可考虑增设职工对病危亲人(父母、伴侣、子女)的陪护假期,职员可通过出具医生开出的家属病危证明,申请减少工作时间或者进行休假,并协商领取工资事宜,期间也可考虑增设相应天数的带薪休假,以此给予病危陪护相应的法律保障。(黑龙江日报北京5日电)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