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法院:创新形式 化解纠纷千千结

14.10.2016  06:34

  虎林法院把审判调解机制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积极创新调解模式,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五心五善于”原则与当事人心贴心。虎林法院始终严格要求法官将调解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在服务上,杜绝畏难情绪,端正服务态度,“立公心、树信心、显热心、有耐心、献诚心”,在调解过程中,“善于倾听、善于分析症结、善于释法明理、善于劝勉激励、善于发挥诉讼代理人和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如在审理原告姜某诉被告张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间矛盾非常尖锐。姜某与张某原系好朋友,2014年3月,张某向银行贷款12万元,姜某为其担保。但借款到期后,张某为逃避债务,下落不明,由姜某代张某还款。事后,姜某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张某,并多次找张某催还借款,张某始终推脱不还,姜某伤心失望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立即给付原告姜某为被告张某代偿还银行贷款12万元,并给付此间的利息。民一庭谷法官在受理此案后,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等方式,对姜某和张某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工作,并积极邀请村干部参与到调解中。经过不懈的努力,姜某与张某冰释前嫌,张某诚恳的向姜某赔礼道歉,当天就去银行转账,还了姜某的钱,达到了案结事了目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构建立体式调解网络,打造多元化调解格局。虎林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立体式”调解网络,打造人员共用、信息共享、矛盾共调、无缝对接的多元化调解格局。一方面以虎头法庭和东方红法庭为辐射点,在辖区乡镇、村屯聘请有威望、德行好、口才好的村民做协助调解员,协助法官共同完成调解工作;另一方面,与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局、交警大队、各大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建立联动机制,针对劳动合同纠纷、债务纠纷、交通肇事纠纷、轻微治安管理案件等不同类型的涉民生案件,紧密配合、联调对接、畅通渠道,高质、高效、迅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针对轻微刑事案件,与检察院建立“检调对接”模式,在被害人及其家属与犯罪嫌疑人自愿和解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进行矛盾化解,推进刑事和解的常态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