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法院:当事人喜领执行款 锦旗送法官

27.04.2017  21:45

    4月25日上午,在虎林法院执行局局长办公室里,申请执行人王大爷为虎林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姜玉椿、执行干警于占忠送来一面写有“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鲜艳锦旗,并握着孙刚局长的手激动地说,“真是太谢谢虎林法院了,要不是执行法官不怕辛苦,我这借款就要不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

    王大爷是东方红镇的农民。2014年,被执行人孙某因种地急需资金向其借款五万元,约定年底还款,由崔某、皮某、翟某、惠某四人担保。借款到期后,王大爷多次向孙某讨要借款,孙某百般推脱,拒绝还款,还玩起了“躲猫猫”,至今联系不上。王大爷又去找四名担保人,四人均声称这是孙某借的钱,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几个月后,眼看着又要开始春耕备种,老伴为此急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王大爷在心疼老伴之余,亦是对孙某等人借钱不还的行为怒火中烧。遂一气之下,将崔某、皮某、翟某、惠某4人起诉至虎林法院,要求判令4人立即给付5万元本金,并按约定给付利息。判决生效后,4名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延迟给付时间,甚至还开始处处躲着王大爷,始终不肯履行义务,王大爷万般无奈之下,向虎林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姜玉椿及时与该案审判法官沟通,了解到该案在审理阶段已做过大量调解工作,但由于4名被执行人固执己见,不肯履行义务。为了帮助王大爷追回借款,保护其合法权益,姜玉椿与于占忠不辞辛苦,多方奔走,一方面,利用网络查控多方查找4名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另一方面,积极做双方思想工作,细心安抚王大爷及其老伴的激动情绪,并从情与法的角度向4名被执行人阐释拒不还款的不良后果。在执行二庭法官姜玉椿和干警于占忠的数月奔走下,4名被执行人终于将借款偿还给王大爷,这也就出现了王大爷送锦旗的一幕。

    近年来,虎林法院执行局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坚持打好日常强化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的系列“组合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