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效果显著

12.08.2016  19:06

  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近日,被告人凌某危险驾驶一案正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虎林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褚廷友担任审判长,并与两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褚廷友仔细听取检察院与被告人的诉辩意见,归纳提炼争议焦点,认真组织控辩双方当庭质证、论证,运用娴熟的审判技艺,圆满完成了整个庭审。该案将由合议庭择期宣判。

  为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激发干警办案积极性,增强干警责任感与使命感,进而切实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提高审判质效,虎林法院一方面出台《虎林市人民法院院、庭长挂庭办案制度》,要求院、庭长主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明确院庭长年均办案数量和类型。为了避免案件审理做样子、走过场,该制度还要求院、庭长必须承办一定比例的独任审理案件;一方面严格院、庭长业务考核,加强督查通报力度。坚持对院、庭长办案的质效采取定期通报点评,半年、年终统一考核奖惩,对未完成指标、作风不实的将按制度进行追责;另一方面,定期召开院、庭长办案交流讨论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总结经验做法。同时,将院、庭长办案的绩效情况定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全面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及应对措施。

  截至7月31日,虎林法院院、庭长参与办理、独任审理的各类案件,占全院受理案件的48.2%。其中,院、庭长共参与办理、独任审理刑事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100%;民事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56.9%,使优质审判资源得到最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