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血缘 非亲母女的12年至爱亲情

07.08.2015  10:50

吕艳芹(左)和“干妈”赵淑芹。

  12年前,吕艳芹和赵淑芹素不相识;12年后,吕艳芹和赵淑芹情同母女。人们常说,血浓于水。其实,只要心中有爱,没有血缘一样可以拥有最珍贵的亲情。南岗区松花江社区居民吕艳芹用最朴实的付出,温暖了独居老人赵淑芹的心,用12年坚持不懈的陪伴,让82岁老人感受到亲情之爱。

   认“干妈

  12年生活 起居她全包

  2003年,50岁的吕艳芹从哈铁三棵树机务段退休。当时,经常到社区当志愿者的她听说上方街2号院70岁的赵淑芹老人有心脏病,无人照顾,靠低保生活,就跑到大院去打听。那天,她和赵淑芹聊了一上午,回家后,赵淑芹孤独的背影总在她心头挥之不去。吕艳芹越想越觉得自己不能坐视不管,便径直走进了老人的家。起初,她只是陪老人聊聊天,当老人的“钟点工”。后来,她三天两头往老人家跑,买菜做饭、洗衣拖地全包了。天气好的时候,她还会搀着老人上街转转,到大院里和左邻右舍拉拉家常,就这样,赵淑芹老人成了吕艳芹的“干妈”。在别人看来,她们俨然就是一对母女。12年来,吕艳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独居老人赵淑芹,在朝夕相处中赵淑芹早就把吕艳芹当成了自己的亲闺女。

  吕艳芹不但从生活上照顾老人,还给予老人很大的心理慰藉。每次说起以往的烦心事,赵淑芹总是放不下,反反复复地讲,而吕艳芹从不厌烦。她说:“做好一个聆听者,也是对老人精神上的慰藉。

   ”生病

  她尽孝床前 寸步不离

  赵淑芹曾结过婚,男方有三个儿女,可孩子们长大后都不接受她。2009年,在丈夫儿女的敦促下,赵淑芹和丈夫离婚。离婚后,前夫的孩子们要将赵淑芹撵出家门,要回父亲的房子。赵淑芹无儿女、无工作、无房产,如果被赶出家门,以后可怎么生活?吕艳芹得知后,帮老人跑社区、跑街道,找前夫的儿女谈话。一次次碰壁,一次次坚持,赵淑芹前夫的孩子们终于答应让继母住在一间8平方米的小屋里,直到她过世为止。

  平时,赵淑芹有个头疼脑热,吕艳芹总是伺候膝下。2013年冬天,赵淑芹不慎滑倒,髋骨骨折。卧床的4个月里,吕艳芹更是“尽孝”床前寸步不离。每天给老人喂饭喂药、收拾大小便、擦身洗衣、翻身按摩。赵淑芹逢人就说:“要没这闺女照顾我,我早走了!”现在,上方街2号院的人都知道,赵淑芹有个特别孝顺的“女儿”,在这个“女儿”心里,老人的事就是天大的事。但却少有人知道情同母女的两个人,实际上毫无血缘关系。

   爱热闹

  给“老妈 更多的陪伴

  赵淑芹爱热闹,逢年过年吕艳芹都会把老人接到自己家,吕艳芹的老伴和孩子总会张罗一大桌子饭菜,陪着老人一起过节。每年赵淑芹过生日,为让老人开心,吕艳芹都自费到饭店订一桌酒席,张罗十多个社区志愿者一起陪老人在饭店庆祝。

  虽然吕艳芹义务照顾赵淑芹尽心尽力让大家敬佩,但赵淑芹年龄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不好,已经不适合独自居住生活。社区为了让赵淑芹能安享晚年,就将老人的情况上报民政局。去年4月,吕艳芹和社区干部一起将老人送到敬老院安享晚年。现在赵淑芹经常会给吕艳芹打电话,告诉“女儿”自己在敬老院的生活。吕艳芹更是三天两头就去敬老院看望“干妈”。吕艳芹说:“只要老人在一天,我就要把这闺女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