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 明年底与机关脱钩

03.12.2016  14:34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哈尔滨市脱钩联合工作组会议上获悉,根据日前出台的《哈尔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规范建设实施方案》,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于2017年年底前在机构、职能、财务、资产、人员、党建和外事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副市长任锐忱出席会议并讲话。

  取消行政机关主办主管等关系

  哈尔滨市共有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139个,其中人员和办公场所与主管单位脱离的有86个,由主管单位为其提供办公用房的有43个,现职或离退休人员在协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副会长以上)的有49个。按照《方案》,对行业协会商会代管的事业单位并入行业协会商会的,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对不能并入行业协会商会的,根据业务关联性,在精简的基础上划转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管理。对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要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

  2018年起取消财政直接拨款

  按照《方案》,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自2018年起,取消市内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在此之前,保留原有财政拨款经费渠道不变。

  对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无编制、无财政拨款的一律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有编制、有财政拨款的,超出规定面积标准部分办公用房要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符合规定面积标准部分暂由行业协会商会使用,于2017年底前清理腾退。

  逐步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

  按照《意见》,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对任职的在职公务员,脱钩后自愿选择去留,其中,退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由所属行政机关妥善安置;本人自愿继续留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退出公务员管理,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于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