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强力推进“四证合一”工作

09.04.2015  17:38

按照国家和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整合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优质资源,着力解决“四证合一”过程中制度、审批流程、申报材料相互制肘问题,迅速启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四证合一”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加强基础建设,率先推行企业设立“一表制”。 将商事登记制度、“先照后证”、“先证后照”和“一表制”审批有机融合,于2013年12月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登记,一次告知,一次审核,一网流转,一次办结”的商事登记“一表制”运行模式,实现商事事务办理便利化。目前,办理“企业设立”只需填制1张含57条信息的表单,提交相关材料后,最快当日即可取得工商等5个部门审批的全部证照。市行政服务中心已办理企业设立项目240个,各区中心办理8064个,群众普遍反映“一表制”审批省时、省路、省心。商事登记“一表制”审批实行一口对外,内部流转,将外部行政程序转化为内部行政程序,以“整体政府”回应、服务和满足行政申请人的审批需求,打通部门专网与行政审批信息网络平台之间的信息“屏障”,将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与商事登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需国家和省办理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推送到省行政审批平台,从而形成完整审批服务链条,使“一表制”的内涵更丰富,功能更强大,真正成为办理各类商事事务的“大平台”。率先推行企业设立“一表制”,为推进企业登记“四证合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前瞻谋划,全面部署“四证合一”工作。 3月25日,组织召开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培训会,对全面启动“四证合一”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聂云凌提出“尽快完善网络建设、加大投入改进硬件设施、提高人员素质能力、使用统一的平台系统”等4项具体要求。同时,会议列出全市推进上市登记制度改革时间表,3月底完成软件开发,并进行设备及系统测试,分层次进行人员培训,市级、主城区及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在企业设立“一表制”基础上增加社保登记功能,到4月底前全面实施“四证合一”工作。

——明确目标,依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在《行政许可法》框架内,围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四证合一”,简化登记程序,改进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一是规定办理程序。按照“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次告知、一网流转、联动审批、一证四号”模式,确定市场监管局各级工商登记窗口为受理录入主体,其他相关部门承担信息比对互认工作,再由工商登记窗口核发一照。二是简化申报材料。各部门信息档案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报材料和表单,税务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三是简化审查环节。各部门信息互认,设计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已经由市场监管局审查的,不再重复审查。四是改革许可期限。将“四证”有效期统一为营业执照期限,各部门不再重复年检和复验。五是暂停涉企收费。对实行“四证合一”的企业,暂停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工本费、技术服务费、KEY费用、年检费和社保登记费用。六是推进电子认证。利用实体窗口,逐步推行电子证照管理模式,启用数字证书,倡导网上申请、网上登记,提高电子政务水平。

——科学组织,保障“四证合一”工作实施。 为保障“四证合一”工作如期推行,市行政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判研形势,采取多种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把“四证合一”工作作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并研究、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成立哈尔滨市实行企业“四证合一”等级制度工作推进组,将区、县(市)负责“四证合一”工作的主要领导、信息中心主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网络负责人登记造册,建立人员联动体系,要求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每日报送“四证合一”工作情况,随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二是统筹推进“四证合一”工作。3月30日,下发《关于全面做好“四证合一”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进企业登记“四证合一”的工作安排》,部署网络、设备、人员入驻、信息等工作,明确工作步骤和具体推进时间,指导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四证合一”运行前准备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创新服务年”活动。在2014年“创新服务年”活动基础上,制定市、区、县(市)活动实施方案,将“四证合一”工作作为重点,列为督办内容,并入全局,进一步挖掘服务潜能,推出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举措。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