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报道黑龙江集贤县法院:大道至简守本心 知易行难永向前——人民调解员张国臣
张国臣在集贤县人民法院“解忧止纷”调解室调解李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苑凯 摄
“当矛盾纠纷摆在面前,我的调解无非是两个结果,成功或失败,这关乎到一个人的幸福,一个家庭的和睦,甚至是一个群体的命运走向,只坐在办公室里是干不好调解工作的。”这句话,从张国臣成为一名人民调解员之后,便成为他工作的信条。
张国臣,黑龙江省集贤县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集贤县人民法院调解员。虽然担任调解员至今还不到两年时间,但是他先后办理2193起诉前调解案件,调解成功1953件,成功率达89.06%。
张国臣是土生土长的集贤人,2020年成为集贤法院人民调解员,凭着对调解工作风风火火的热情,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经常东奔西走,时常在街头小巷、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工作,在繁忙中度过每一天,也在繁忙中带给越来越多人安全、幸福。
“现在有的当事人经过我的调解,顺利解决矛盾后,把诉前调解的好处和身边的人宣传分享,很多群众听说调解的便利和快捷,直接到诉调对接中心找我调解,这是大家对我的信任,我不能辜负大家对我的期待。”张国臣如是说。
为了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种在线调解服务不断进入人民群众的视野,集贤法院积极构筑多元纠纷化解体系,2020年6月,在原有诉前调解室的基础上,将原有的诉前调解室做出功能分区,一间用于线下调解的“解忧止纷”调解室和一间用于线上调解的“e网解纷”调解室,简单的一台互联网电视、一只耳麦,还有一副热心肠,联通了双方当事人的心,化解纠纷在一“线”之间。
2020年8月的一天,天气热得吓人。一大早睁开眼睛,张国臣满脑子还惦记着调解手中一起房屋漏水的案子,起身准备再跑一趟当事人李某某的家中。
李某某是家住景苑山水A区三号楼4单元5楼的一位业主,因楼上住户孟某某家主管道漏水导致李某某居住的房屋受损,李某某经多次索要赔偿未果,决定诉讼到法院解决此事。
张国臣接受委派后,马上联系双方当事人,并亲自到李某某家中查看房屋受损情况,随后,他又多次联系到孟某某,孟某某却态度强硬,不愿意赔偿,张国臣说:“你看,俗话说‘百万买宅,千万买邻’。你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远亲还不如近邻呐,有什么急事,互相也可以帮衬一下,何必因为几千元能解决的小事,闹到法院对簿公堂呢。”经过张国臣权衡利弊、理性分析之后,孟某某愿意握手言和,赔偿了李某某3600元的房屋维修款。
像这样的邻里、家庭、经济等类型案件,张国臣不知道调解过多少件,他始终认准这个理,世界上没有解不开的心结,就看你愿不愿意去解,只要有心,就有解开的时候。他说,只有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不断地换位思考,才能真正体会和了解当事人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才能“治病救人”。就凭着这股韧劲和耐心,经他调解的当事人走出调解室时,大都会露出满意的笑容。
“走上调解员岗位这两年,我最大收获就是高兴,因为经我调解帮助了许多人化解矛盾,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我能为社会做得很少,但我会坚持做一个合格的调解员,继续在我小小的岗位上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