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民经街文化街等14条道路实施单向交通调整的通告

01.10.2015  01:30

  根据市区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情况,为进一步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和停车供需矛盾,提高区域路网的通行能力,充分发挥支路微循环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10月15日起,将对文化街、民经街等14条道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并对周边道路交通流量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下列道路,车辆须按照规定方向单向行驶:

  (一)道里区:鸿园路(鸿润路至爱建北路),由鸿润路方向往爱建北路方向;翠园路(爱建北路至鸿润路),由爱建北路方向往鸿润路方向;上实路(汇丽广场至爱建南路)由汇丽广场方向往爱建南路方向;汇丽广场无名路(上海街至荆园路),由上海街方向往荆园路方向;河洲街(河润街至河鼓街),由河润街方向往河鼓街方向;

  (二)南岗区:文化街(文明街至文昌街),由文明街方向往文昌街方向;文德街(文昌街至文明街),由文昌街方向往文明街方向;文平街(中山路至文明街),由中山路方向往文明街方向;文营街(文敏街至文昌街),由文敏街方向往文昌街方向。

  (三)道外区:迎化路(先锋路至南直路),由先锋路方向往南直路方向;和平小区东侧无名路(淮河东路至迎化路),由淮河东路方向往迎化街方向。

  (四)香坊区:民经街(赣水路至民航路),由赣水路方向往民航路方向。

  (五)呼兰区:世亨路(兰河大街至南大街),由兰河大街方向往南大街方向;印刷厂胡同(南大街至兰河大街),由南大街方向往兰河大街方向。

   二、下列道路,须遵守以下通行规定:

  (一)取消“河润街(友谊路至爱建路),机动车只准许由爱建路方向往友谊路方向单向行驶”的规定,恢复双向通行。

  (二)河润街与友谊路交叉口,由河润街方向驶入的车辆只准许右转弯去往友谊路方向,禁止驶入左转车道去往群力友谊西路方向;由河润街二环桥方向去往友谊西路方向的车辆,请从河润街、河洲街、哈药路、友谊路绕行。

  三、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上述通行规定,合理绕行及停放车辆;对违反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