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表彰一批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07.12.2015  07:57

  记者日前从省文明办获悉,为庆祝“12·5”国际志愿者日的到来,我省对2015年度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全省十佳优秀志愿者”、“全省十佳志愿服务队”、“全省十佳志愿服务活动品牌”等奖项获奖者揭晓。

  今年,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十队进社区”、“邻里守望暖心龙江”、“十万高校志愿者进社区”、“爱心6+1”敬老工程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志愿服务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各市地和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荐,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审查,省文明委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南岗区通达街工委书记赵晓春等10人为“全省十佳优秀志愿者”,授予哈尔滨市香坊区健康路街道乐园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等10个服务站为“全省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授予伊春市新青区林海彩虹志愿服务队等10个服务队为“全省十佳志愿服务队”,授予李庆长共产党员服务队“冰城电保姆”等10项活动为“全省十佳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授予哈尔滨市等10个单位为“全省十佳志愿服务贡献单位”。

  与此同时,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浓郁氛围,我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大庆继续开展“暖冬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汇聚爱心,温暖他人,引导社会形成向上向善、明德惟馨的社会文明风尚,唱响“百湖正能量”;绥化市大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养;黑河市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联合卫生、司法部门,共同设立公益宣传招募台,开展“法在心中”志愿宣传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和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作者:孙佳薇)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