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地区撤地设市获国务院批复
04.11.2014 12:54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据新华网拉萨11月3日电(记者王守宝、张京品)作为西藏第一面五星红旗升起的地方,位于西藏东部的昌都地区撤地设市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复。至此,西藏自治区地级市增加到3个。
昌都地区是西藏自治区所辖七地(市)之一,位于西藏东部,是进入西藏的东大门,处在西藏与四川、青海、云南交界的咽喉部位,是川藏、滇藏公路的必经之地,也是“茶马古道”的要地。昌都地区矿产、水能、旅游资源丰富,是国家推进建设的“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和藏东有色金属产业基地,是西藏最早解放的地方。
据介绍,昌都地区的主要指标符合设立地级市的标准。2011年,昌都地区国土面积10.8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1.53万,其中从事非农业人口25.1万人,地区国内生产总值75.4亿元。行署所在地昌都县国土面积10652平方公里,总人口21.19万人,其中暂住人口4.86万人、农业人口3.4万人、非农业人口12.93万人。昌都县国内生产总值25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占49%。近年来,昌都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都在快速发展。
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马陵田说,新形势下,昌都地区撤地设市意义重大:西藏迫切需要藏东地区加快发展步伐,与区内其他地(市)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西藏全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同时,撤地设市可以更好地发挥昌都的区位优势,使经济融入成渝经济圈和藏中经济圈,加快和周边省份和藏中地区的联系与合作,推动建成连接川、滇、青的交通枢纽、商贸中心以及“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完)(编辑:李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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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014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