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房证 证明“我家是我家”成难题

23.12.2015  13:46

  市民高先生最近挺郁闷,因为他被一道如何证明“我家是我家”的奇葩问题给难住了。

  老高家住辽阳街15号5单元7楼1号,20多年前老房动迁时被阴差阳错登记成2号,且身份证、户口、房证上写的都是2号。“当年拆迁人员在我家门上写了个‘2’字,后来就登记成2号了。”老高回忆说。因为当时未对生活产生影响,他一直也没察觉到房号有错。

  今年,老高居住地物业公司对住户档案改为电脑录入,他交热费时问题出来了——物业人员发现辽阳街15号5单元有两个702室,交费信息没法录进系统。物业人员说:“必须以房证证明你家住1号,才能按1号重新建档。

  为了改房产证,老高先去了邮政派出所,但派出所没给开具证明。他又去了铁岭社区,社区董书记跟老高家邻居核实后,为他开具了其确实住在7楼1号的“证明”。而他揣着证明到南岗区房地产交易所时,工作人员说社区开的证明必须加盖街道办事处社会工作办公室的公章。老高又找到荣市街道办事处,社工办人员称不能开某人居住某地的证明,何况“我们是政府部门,房产交易所不是我们的上级单位,他们凭什么要我们给开证明?”说着,还将社区开的证明给收走了。

  交涉了半天,工作人员给老高出了个主意,让他找住在楼下的邻居证明,并借出房产证复印,再让派出所开证明,证明1号和2号不是分户,也没有亲属关系,无财产纠纷。无奈高先生又去了邮政派出所,却被户籍员告知:先有房产证后有户口,要改也是先改房产证后改户口。片警称不了解情况,没法证明老高住1号,建议他回房产交易所去交涉。跑了一大圈,老高又回到了起点。他本以为证明自己就住在自己家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但事到临头才发现开个证明竟这么难!

  昨天上午,记者随老高来到荣市街道办事处,社会工作办工作人员称这件事是该办主任办理的,主任现在休假,他们都不清楚。记者又来到办事处主管社会工作的任副书记办公室,任副书记称知道这件事,当时是觉得社区开具的“证明”没有将高先生家中的情况说清楚,并不是“没收了”。任副书记与在家休假的社工办主任进行了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又让铁岭社区的董主任立即进行情况调查,查清后马上给老高开具新“证明”,办事处也会尽快在“证明”上盖公章,证明老高“我家是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