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要求年底前完成各级职责机构整合

03.07.2015  19:06

  到今天(7月2日),《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实施整整4个月。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认为,不动产登记在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方面仍面临诸多难点问题。这位负责人要求,要以年底前完成各级职责机构整合为目标,抓紧推进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 

  在今年4月19日,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曾公开表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国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已经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但是,他也透露,从全国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制约暂行条例实施的最大难题和障碍。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这也就意味着96%的县级还没进行机构整合。

  据专家介绍,目前时间又过去了两个多月,但是,市县一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整合进展仍不容乐观。

  国土资源部这位负责人也表示,当前,围绕“四统一”,不动产登记取得了积极有效的进展,但是,不动产登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方面仍面临诸多难点问题。

  这位负责人提出,国土资源系统要掌握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科学设计本地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同时,选取已完成整合和机构建设的地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带动和示范效应。

  他特别强调,要抓紧推进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以职责整合为突破点,全面铺开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以年底前完成各级职责机构整合为目标,细化任务,倒排时间,落实责任,迎接国务院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专项督查。 

  这位负责人提出,要抓紧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工作。“能移交的一律移交,需要共用的,做好共用管理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移交。”这位负责人要求,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发证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流程再造和登记窗口建设,确保不动产登记各个环节与其相关的管理环节实现平稳交接、有序衔接、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