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深入贯彻落实两办《规定》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3.06.2014  23:42

      今年是中办、国办颁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两办《规定》,认真落实省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批示精神,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我省审计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省实际,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在升级管理、充实制度、拓宽领域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和新收获。
      抓住发展机遇  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是我国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推动发展、加快“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的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颁布实施了新《规定》;我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省领导多次在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信息上批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审计机关不断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紧紧抓住经济责任审计发展新机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规定》为重点,以中央经济责任审计部际联席会议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意见》为指导,加大贯彻落实《规定》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和支持,加强与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沟通,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发挥合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推进基础工作,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通过召开业务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经济责任审计好经验、好做法。
      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省审计机关与纪委、组织、人事、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审计结果利用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涉及市县、部门单位、公检法司、大专院校、国有企业、社区、乡镇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还根据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划分实际需要,建立和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配套措施。部分市地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还实行“四责联审”,使纪检、组织、人事、审计四者之间工作组织机制更加紧密、工作特性更加凸显、交接内容更加深化。
      科学确定审计内容    创新问责领域
      各级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具体履行经济职责情况确定审计内容。主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审计时限内的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审计。经济政策执行权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国家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及重要决策部署情况,执行效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经济决策权指重大经济决策确定、执行、管理情况,决策项目效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效益情况;经济管理权指本级预算管理、财政收支、政府负债、其他社会公共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经济监督权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对直接分管部门(单位)、有关经济事项的经济监督管理情况、实际效果和存在的重大问题;廉洁自律情况指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同时,我省审计机关创新问责领域,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逐步把市、县区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提到议事日程。省审计厅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基础上,于2008年组织各市地审计局,安排对17个县区,34名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同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下发《黑龙江省审计厅关于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指导意见》,提出以权力运行轨迹为主线,科学界定县区委书记、县区在经济工作中权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承担责任,进而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覆盖范围和层次,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意识,更加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作用。2006年以来,我省已同步审计447名县区、乡镇党委书记和县区、乡镇长。此外,各级审计机关还依据组织部门提请,认真做好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改进工作方法  促进各项审计工作融合
      多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审计工作方针,在切实把握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基础上,把守法、守规、守纪、尽责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收支情况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通过审计收入支出情况和监督领导干部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揭示乱收乱支、铺张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反映领导干部执行政策规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将重大经济决策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全面真实反映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决策失误、严重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真实、公正评价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效果;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合理运用以前年度、其他审计项目成果,在审核的基础上,参考、运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结果;把揭示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关注审计过的地区、单位是否纠正存在问题。
      同时,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和管理标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优秀项目评比,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审计准则、《意见》等规定要求,依照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全面掌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地区、单位情况,制定好审计实施方案。坚持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审前公示、审后征求意见、复核审理等制度,依法实施审计,充分反映成绩,深入挖掘问题,为审计分析、审计评价奠定基础。以干部考核为基础,以完善管理为目标,以健全机制为追求,加强审计情况综合分析,认真写好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内容的重要性、反映问题的准确性、审计评价的科学性、审计建议的可行性上下功夫,为党委部门管理考核干部、为党委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使审计报告真正达到管用、好用、可用要求。
      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    促进提高审计效率
      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计算机审计方法总结研究,积极探索信息系统审计,有效利用计算机审计手段,不断增强信息化环境下查找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省审计厅分单元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审计对象管理、审计成果经验、审计机构人员、审计案例等5个数据库。同时,研究设立全省审计机关通用的经济责任审计数据管理系统,将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计划、审计成果、审计案例、法规制度、机构人员等数据及时输入,利用软件形成统计分析数据,分级授权进行查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水平和效率。哈尔滨市阿城区审计局组织人员试点研发应用OS(Objects mis)审计对象管理系统、PS(Projects mis)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系统、ES(Economic mis)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查询分析系统,统称为“3S”经济责任审计管理软件,并利用审计机关现有局域网与组织部门、纪检部门联网运行。
      今后,我省审计机关将要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创新,结合实际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增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主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指示,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和取得显著成绩,促使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部门更加主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干部更加主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社会公众更加理解关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贯彻落实《规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