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警方破坏发展环境将问责“一把手”

13.06.2015  11:41

  12日,全省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话电话会议召开,记者获悉,我省将强化对公安民警破坏环境问题的问责追责,对工作不落实、服务质量差、效率低下,特别是向广大群众、企业和投资者乱伸“黑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无法律依据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办而不结、超越时限,强行勒卡、索贿受贿,办关系、人情案、金钱案,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干扰的领导干部和民警,要依法依纪严厉惩处、决不手软。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公安机关承担着为发展保驾护航的神圣职责,一直是优化发展环境的主力军之一。201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出台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及四十条措施,修订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操作规范,叫响了公安民警“人人都是政府形象、人人都是服务窗口、人人都是联系纽带、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口号。通过创新执法理念、坚持服务作为、强化工作执行等一系列措施,有力维护了全省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形成了更加便民、利民、利企、利商、利游、利开放的发展环境,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广大群众、企业、投资者的充分肯定。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做的工作还远远不够,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依然大量存在,而且屡禁不止。去年以来,省厅共受理省政府企业投诉中心转来的投诉案件24起(已结案21起),经调查核实,虽然未发现违法办案情况,但却暴露出一些地方侦查工作不细致、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公安机关作为承担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的政府组成部门,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我们的中心工作,必须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将其作为战略性工程,切实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为优化全省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明责,坚决落实优化发展环境“一把手”工程和主要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各级班子成员要具体抓、抓具体,抓好分管战线这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警种要对照省厅实施方案,对号入座、主动担责、细化措施,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要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任务落地、责任落靠。要尽责,要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深入工商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他们对公安机关执法服务的所需所盼,及时发现整改与优化发展环境不适应、不合拍的问题;广大民警尤其是窗口单位、要把企业和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多想怎么办,少提不能办,在依法依规前提下争取把事儿办好。要加强督导推动,对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一线执法服务和窗口单位进行不定期、经常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责;同时,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外部监督。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机关为优化发展环境所采取的措施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优化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企业和投资者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对破坏环境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查,致使环境恶劣、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方,要严肃问责“一把手”,督促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要让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成为全省公安机关的高度共识与自觉行动,让每个部门、每个警种都成为“好环境”,让每名领导、每名民警都成为“好环境”。(作者:苑国凯 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