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法院为警用装备建立“身份信息”规范化管理

05.03.2015  12:52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警用装备的良好状态,更好的发挥警用装备的战斗性能,为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日前,鹤岗市东山区法院法警大队对全院警用装备进行统计、分类、维护、建档,并制定了装备管理使用规则。

        规范警用装备及警械具登记交接制度。将所有警用装备都统一由法警大队存放管理,并登记造册;值岗装备每天早晨由内勤人员配备到每个岗位,由值岗法警负责当天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内勤做好值岗装备台帐的登记工作;如需借用警用装备必须向大队长请示,经审批后方可借出,并由内勤做好登记。

        规范警用装备及警械具的保养制度。对于库存装备,如不常用的电警棍、对讲机等电器警用装备,由内勤人员每月进行充电保养,做好登记工作,并根据警械具的不同分类采用相对应的保养方式,分别为:防锈、防腐、清洗、擦拭、润滑等。每样装备每月都有详细的保养情况表,注明其使用程度,保养方式及最后保养时间。

        该院法警大队还为每一个装备制作了独立的“身份牌”,包括“身份号码”和特定二维码。工作人员只需用扫码软件扫描一下,便可看到装备的基本状态,所属部门,装备时间,使用方法及保养方法等信息。大队长还带领内勤人员到两个下派法庭对装备进行清查、统计、建档。

        截止目前,该院200余件警用装备均已建立了独立的“身份信息”,装备的科学化管理和制度化保养得到了完善。此举不仅加强了装备的使用率,而且延长了装备的使用寿命。警用装备也从以前的“陈列柜中摆设”,转变为现在的有档案、有人用、有人管、有人养的“四有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