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审计局“四措并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

19.10.2015  16:49

佳木斯市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采取“四措并举”的有效办法,教育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文明审计意识,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行为,努力打造忠诚、干净、尽责、担当的“审计铁军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文明思想认识。采取“集体学习、个人专研、引领辅导”紧密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审计署工作人员文明守则》《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深刻理解加强文明审计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文明审计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是制定制度,规范审计工作行为。参照《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讨论制定佳木斯市文明审计暂行办法,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执行文明审计制度,审计现场负责人带头自觉地文明审计,明确文明审计的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方式。

三是严格巡查,查找违规举止行为。定期深入审计现场巡查,督促规范审计行为举止。审计人员出现不文明行为的,由审计现场负责人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如提醒和纠正仍不改正的,应当给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如给审计工作和审计机关形象造成影响的,由市或县审计局责令作出检查。

四是落实责任,完善文明审计机制。高度重视文明审计工作,层层实行审计文明岗位责任制,采取文明审计质量标准考核的办法,进一步创优文明审计工作,充分调动审计人员文明审计积极性,形成“审计局长负总责,主管局长负专责、科室主任负直接责任”的文明审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