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接地气的“公积金修订” 尽快实施

22.11.2015  16:13

  国务院法制办11月20日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就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住建部在修订送审稿的说明表示,《条例》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基础,以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目标,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政策,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11月20日新华网)

  公积金制度已实行十多年,但因为缴存覆盖面、提取门槛等问题,近几年来民众呼吁修改,却一直没能完成草案稿,到今天,终于公布了修订送审稿,并就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让公众吃了颗定心丸。从送审稿来看,有不少亮点,是对公众关切的诸多问题的回应。

  修订送审稿显示,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有的国企,给员工缴纳高额公积金,如2013年曾有媒体曝光兰州石化仅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就达1.4万元,是当地职工月均收入水平的5倍多。而很多企业没有给员工缴存公积金,缴存公积金也只象征性地缴存一点。

  送审稿明确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就让公积金与医保、养老保险一样,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现行公积金制度,灵活就业人员一直被排除于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外,这是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不公,让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也是在呼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可以让个体经营、自由职业等从业人员更有保障。

  这些修订都很有针对性,是对现行公积金制度存在的弊端的弥补与祛除。如果能得到切实遵行,公积金就能发挥出更多正向作用,不再是曾经让百姓感到陌生与冷漠,却并不能给百姓带来多少实惠的一项政策,而是变成真正接地气,能让百姓从中获取实在好处的保险与保障。

编辑:陈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