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法制轨道上廉洁运行

20.05.2015  12:31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是加强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保障。2014年,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规范直接面向企业群众、同企业群众联系最经常最密切的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为重点,全力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让权力在法制轨道上廉洁规范运行、便民高效服务,得到了企业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一、全部取消我市自设行政审批事项,从源头上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到2014年6月份,共分三批将我市通过地方立法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57项全部取消。改革力度之大,超出以往,走在了全国有立法权城市的前面,率先做到了自设审批“清零”。为保障改革成果落地,依法依规做好审批事项取消后的监督管理工作,以清理审批条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为重点,开展全市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评估清理工作。共组织修改政府规章4件,提请市人大修改地方性法规12件,废止政府规章40件,建议市人大废止地方性法5件。
  二、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让企业群众办“明白事”。 按照“多下放、真备案、审一次”的原则,对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权进行了全面梳理,逐项确定权责,厘清市和区之间的审批事权界面,能放尽放,让企业群众能够就近办事、集中办事、一次办成事。共向中心六城区下放市级审批权限47项,向呼兰、阿城两个新城区下放市级审批权限127项。对清理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审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最新下放、取消、转变管理方式和暂停实施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保证清单目录更新及时。截至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353项,道里区等中心六城区保留105项,呼兰区、阿城区两个新城区保留188项。
  三、出台行政执法“六项禁令”,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继《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之后,制定出台《哈尔滨市行政执法人员六项禁令》,重点针对基层科所队、一线专管员,对吃拿卡要、慵懒散横等执法常见病、多发病开出严厉药方,设底线、划红线,继续保持从严规范行政执法的高压态势。以21个执法部门完善内部工作程序和配套制度为重点,牵头组织推动“六项禁令”落实,并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发现、移交和处理了一批办事拖延、部门变相增设门槛、工作低效等问题,促进了基层一线和窗口部门日常执法活动的规范。
  四、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让企业监督更有份量。重新设计和优化企业评执法工作机制,提高评议针对性、科学性。建立涉企执法投诉“直通车”,直接处理解决企业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200余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困难100余件。组织涉企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开展走访座谈活动20余次。成功组织了第三轮、第四轮企业评执法活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开展三年来,企业对行政执法满意度持续提升,平均满意度由2012年首次评议时的75.22%提高到2014年末的91.79%。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加快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依法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加快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问题。三是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注重方法创新,继续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全市执法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