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发出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03.05.2017  23:34

    4月26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婚姻家事庭在审理一起离婚诉讼过程中发出了该市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限定该对夫妻冷静1个月,期间不得再提出离婚请求。

    承办法官宋晓红通过庭审查明,该对夫妻系再婚且自由恋爱结缘,两人共同生活长达十余年,感情基础较好,虽然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但尚有和好可能。为了有效解决婚姻家事纠纷,切实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让区法院发出了该份告知书。

    家庭的和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今,特别是年轻夫妻,一言不合就冲动离婚、赌气离婚,对家人感情造成难以弥合的伤害。对于矛盾不甚激烈,夫妻感情基础较好,尚有和好可能的案件,让区法院都会全力挽救。

    让胡路区法院是大庆市婚姻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这份告知书倾注了法官的真情,他们愿意尽全力挽救每一个家庭,不想让任何一个女人失去丈夫,不想让任何一个男人失去妻子,更不想让任何一个孩子失去完整的家庭。

    大庆中院副院长顾双彦对此评价道:发出告知书的理念和想法都非常好,让胡路区法院能够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如此用心工作,相信会取得好成效!同时,该份告知书也得到了市妇联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