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法院:新年执结第一案 追回60多名农民工工资400万

05.01.2018  19:52

    近日,讷河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两起涉案金额共为400万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原告孙某、陈某、方某于2015年、2016年与被告辛某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三名原告为被告承建的位于讷河市书香府邸安置小区的住宅、商服、车库工程进行人工作业。合同签订后原告组织力、瓦、木、钢筋、架子工等共计60余名农民工进行实际施工,到2017年8月,原、被告双方经过结算后被告辛某共欠工程款共计四百万余元,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均无法追回,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孙某等三人为代表向讷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院于2017年12月12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被告辛某于调解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400万余元工程款。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月2日孙某等三人向讷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本案涉及到60多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立案庭开启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于立案当天立即转交执行办案人。办案人员在认真审查案情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实际情况,依法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办案人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来法院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对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承担的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经过办案人一天半的不懈努力,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辛某用自己在黑龙江省轩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包建筑工程款抵偿的房屋十套抵偿所欠三名申请人400万余元的工程款,涉及60余名农民工工资款案件顺利执结。

    涉民生类案件始终是讷河市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我院开通“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绿色通道,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最大限度维护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讷河市法院严格落实省高院、市中院涉民生类案件的要求和规定,司法人文关怀得到了进一步彰显,为维护讷河市社会稳定和法律尊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