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哈尔滨市暂时还给开 民政部门:未收到上级通知

18.09.2015  14:52

  生活报讯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17日从哈尔滨市民政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民政部门暂未实行这项规定,等近期民政部相关工作通知和具体细则下达后,也将按其要求执行。

  据了解,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单身证明”。在日常生活中,买房卖房、就业、社保申请、银行贷款、出国等都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尤其是“单身证明”被需要开具的较多。

  哈尔滨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贯彻落实民政部的部署和要求,指导各区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好相关工作,但是目前没有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文件,也就是说,哈尔滨市的婚姻登记机关暂时还可以为市民出具“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