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揭晓 我省法官刘亚庆、吕仙华当选

08.02.2018  18:04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喜平为刘亚庆颁奖(刘亚庆的儿子刘志磊代为领奖) 陈凡 摄


省总工会副主席刘丽为吕仙华颁奖 陈凡 摄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等领导与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合影 陈凡 摄

    2月6日下午,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的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颁奖仪式在哈尔滨隆重举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者颁奖。“全省优秀法官”依安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庭长刘亚庆同志、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庭长吕仙华同志获得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称号。

   本次“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龙江优秀精神,广泛宣传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伟大实践中涌现出的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先进典型,为奋力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子,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精神动力和榜样标杆。

   从2017年11月开始,经媒体公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踊跃投票,产生了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和群体。刘亚庆和吕仙华以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彰显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执着于审判事业的良好形象。组委会在刘亚庆的颁奖词中说:“一生信念,无言付出;信访零投诉,案件无改判;守定法律天平,留芳百姓福祉;刘守百姓,庆你不凡。致敬法如山,民为天,致敬法治龙江。”在吕仙华的颁奖词中这样说:“深耕五年司法路,案件九成调解通;群众语言谈法律,法官视角消隔阂;双语知心值所托,舍儿为民担家国;吕战吕胜,民本为先。致敬法暖民心,致敬和谐龙江。

附:刘亚庆同志先进事迹

  

   刘亚庆,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科级,一级法官,1983年进入法院工作,生前任依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矛盾多元化解中心主任。2017年10月24日,刘亚庆同志因长期劳累过度,在依安县法院矛盾多元化解中心揭牌启动仪式当天,突发心脏病,倒在同事怀中,病逝在工作岗位上。他在法院工作35年,先后办理了5000余起案件,所办的案件调撤率达到60%以上,连续多年无重审改判案件、无一错案和上访缠诉案件,依安县纪委对他的记载是零投诉、零违纪。他总是认真聆听当事人的倾诉,潜心研究当事人的心理,对每一个当事人都做到心中有数,工作耐心、及时、有效,对每一起案件,他总是身先士卒,果断处理,先后多次制止当事人过激行为。在他的日历本上,每天都密密麻麻的记载着每天需要完成的工作,凭着这股韧劲和多年扎实的审判实践经验,在他主持下制定出了《依安县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快审速裁、诉调衔接及财产保全程序操作规则(试行)》。他清正廉洁,不徇私情,30年来,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带动身边干警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和信任。刘亚庆同志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法院,用生命书写了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和执着,展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精神面貌。

   吕仙华同志先进事迹:

   

   吕仙华,女,朝鲜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庭长。2015年,被选派到鸡林法庭组建的专门解决朝鲜族群众纠纷的审判团队。为尽快胜任双语法官的角色,吕仙华积极培训学习,精心研究掌握朝、汉语言文字和生活特殊用语的规范转换。在鸡东朝鲜族群众中,流传这样一句话:“要打官司就找吕仙华,输赢心里都踏实,因为她能听懂咱说的啥!”。吕仙华唯一的儿子患有先天性脑瘫合并脑肿瘤,癫痫经常发作,生活不能自理,高额治疗费使生活变得十分拮据。但她却能抵挡诱惑,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2014年,在处理一起标的额16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意图用金钱买通,获得额外利益,被吕仙华当场坚决拒绝,案件得以公正解决。凭着扎实的专业素养,熟练运用朝鲜语和汉语,四年审结案件500余起,由她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曾在央视作经典案例解读,多次受到省市法院的表彰。2014年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