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试点补助资金发放正式启动 资金已拨付到位

31.10.2017  09:37

  我省日前正式启动2017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助对象是与乡镇(农场)签订耕地轮作试点协议,在合法农业用地上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

  2016年,国家在9个省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我省被确定为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省份,安排试点任务面积250万亩。2017年,国家将我省耕地轮作试点任务面积增加到500万亩。

  近日,省财政厅已将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拨付到各试点市、县和省农垦管理局。各试点市、县和农垦管理局将按照政策要求,通过粮食补助“一折(卡)通”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