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谷俊山等犯罪人员不适用终生监禁措施

30.08.2015  11:21

  南都讯 记者程姝雯 南都记者从今天(29日)下午全国人大办公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刘志军、张曙光、谷俊山等此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重大贪污腐败犯罪人员,不适用“终生监禁”措施。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表示,按照法律上“从旧从轻”的原则,刑九修订中新增的条款,不对此前判决进行追溯。

  今天下午,刑九修正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自今年1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刑法中规定,对重大贪污犯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减刑至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假释。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