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五个强化”助力优化发展环境

26.11.2015  18:58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为改善全省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见》《省财政厅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近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推进落实,要求全厅各单位要强化“五种”意识,推进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全局意识,高度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坚持优化发展环境永远在路上,进一步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优化环境, 推动全省经济发展 ,从吸引投资者、留住创业者,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热情服务; 推动作风持续转变 ,落实优化环境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作风转变,把财政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做好,同时发挥引领带动示范作用,推动财政战线更好地服务发展。 提升个人素养 ,担负起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自己做起,从所处岗位做起,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真心实意为民办事,合力推动优化发展环境。二是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规范行使手中权力。始终牢记法纪底线不可触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做到高悬明镜,心存戒尺,行止有度。 规范行使行政审批权力 。深入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对保留的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 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严格抓好落实,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加强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管理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行政监管,推动行业自律,集中力量开展执业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治理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未履行必要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和恶意低价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创新意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主动创新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不断提高财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加快分配下达进度 。加快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对逾期不能分配下达的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收回财政统筹用于急需支出,尽快形成实际支出,解决实际问题。 规范审批流程 。按照“依法依规、减少环节、限时办结、强化事后监督”原则,完善专项资金和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的工作职责。 积极盘活存量资金 。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正常收回机制,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弥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缺口。四是强化诚信意识,推进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强化诚信意识,践行契约精神,推动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同时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出现拖延、拒绝执行政策或变换名义继续收费等问题。 全面落实促进发展各项优惠政策 。落实省政府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各项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快投资,带动地方经济稳定增长。认真落实支持创业创新政策,最大程度地释放政策引导和激励效应。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禁收“过头税”。五是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坚持教育、管理和必要的查处相结合,在全厅上下切实营造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明确各级干部推进落实责任,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把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专项整治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强化工作专业化标准研究,规范和约束财政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提供“零差错、零延误、零中断”服务。 不断加强教育管理 。强化纪律要求,厅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工程建设过程,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采购行为,一律不许插手非公企业对企业各类合作者的自由选择。 要严格落实问责机制。 强化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考核,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工作消极懈怠、敷衍了事、不敢担当的进行严厉查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