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

16.07.2018  22: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省财政厅于6月7日举办了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工作培训班,各市(地)、县(市)财政局法制机构负责人及厅机关干部共计150人参加了培训。

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李辉教授系统阐释了宪法总体框架、宪法修正案和贯彻落实宪法等方面内容,从宏观到微观,从背景到结果,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客观、深入浅出,对于深刻领会修正案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省财政厅法规处靳春秋副处长详细讲解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重点条款,并围绕程序合法、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讲解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处罚中的常见问题,系统解读了《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公平竞争制度实施细则》,并解答了参训人员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的理论水平、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

    对于下步财政法治工作和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年”工作,省财政厅法规处陈金强处长明确要求,各市(地)、县(市)财政法治部门参照《2018年省财政厅“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结合各自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找准本部门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本部门“法治建设年”问题清单,分类攻坚、有序推进。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法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扎实开展对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把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