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

19.11.2014  13:48

      黑龙江省财政厅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迅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一是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推进预算公开、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试编三年财政规划等财政改革工作;推进以“营改增”试点为核心的税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二是继续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深入落实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财税支持政策,推动全省经济企稳向好,提质增效升级。三是继续保障民生持续改善。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把中央和省里出台的保民生政策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四是继续加强财政监管。依法依规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落实公务支出经费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力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