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集团强收货车“保车”费:动辄打砸 贴“蓝鲨”标的不查

10.04.2019  17:03
  正义网哈尔滨4月3日电(记者韩兵 通讯员王瑞雪)“王某龙,这三十四个大蓝鲨的标志你不会不认识吧?”随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恩军的高声断喝,近十七个小时的庭审较量终于使王某龙铩羽垂首,不得不点头示意同伙交待罪行。2018年10月24日,王某龙涉黑集团17名不法分子被当庭宣判。
   零口供的主犯
  在庭审中,出现最多的一个词是“保车”,这是个黑道俚语,即保证超载的货运车辆不受路政和交警的处罚。
  1982年出生的主犯王某龙腹黑老道,始终不承认自己“保车”的犯罪事实——“我没有强行索费,是哥们求我帮忙引路,人情费属于礼尚往来,不犯毛病。”
  是什么让他如此嚣张,又是什么驱使他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使过往超载车辆成为他的"鲨口之鱼"呢?
  2018年9月25日,由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某龙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的厚厚卷宗摆在检察长杨恩军的案头。移送案由: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
  这位有着31年检龄的老检察深知这起涉黑案件的份量。“这是百姓的重托,更是上级的信任,也是家人的期待,再难再险也要拿下!”香坊区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杨恩军任组长的九人公诉队伍,他们分别是检察长杨恩军、副检察长刘宏光、员额检察官王薇、王立威、盖昊、才宝、李芳芳、张珩、潘晓波。
  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补充鉴定、复验复查、审阅卷宗,核实事实与证据……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是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犯罪画面在检察官们眼前展开——
  2014年3月,王某龙成立哈尔滨市通城运输有限公司,先后招揽人等在哈尔滨市区域内对从事超载运输的货车业主威胁,强迫其车辆接受保护,收取保车费。
  2018年2月,王某龙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哈尔滨市道外区某村委员会主任,把持基层政权。
  2014年至2017年7月期间,王某龙指使手下对从哈尔滨市阿城区等地欲进入市区的超载运输货车,以能够保护其不受交警、路政等部门执法人员查处,按次、月、年分别收取保车费,并以不参加保车就让执法人员查扣其车辆对货车业主相威胁。现已核实该组织实施的敲诈勒索大货车车主案件58起,敲诈所得金额534万余元。
  2015年12月20日,当得知所保的7辆超载货车被交警查扣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王家停车场后,王某龙指使手下对该停车场的一辆本田奥德赛商务车进行砍砸。
  2017年8月27日,一车主因价高拒绝保车,王某龙指使手下对该车主进行殴打。
  2018年7月9日1时许,王某龙手下为防止民警发现其保车的违法行为,将路遇的交警对讲机摔坏,并将辅警正在用于工作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
  2018年6月期间,王某龙指使手下联系制假人员伪造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稽查总队哈尔滨支队印章1枚,加盖在交警部门处罚违章车辆推送单上,欺骗交警部门使其认为道路运管部门已处罚完毕,将被查扣车辆放走。
  ……
  在取证过程中,一名曾经被勒索的翻斗车主说,他们虽然贴着鲨鱼的标志,但没有办法,不给钱就挨打,就被砸车,有几个车主已经卖了“车线”,不再跑车了。
   保护伞原来是“毒虫”
  取证过程中,听一些大车的师傅讲,王某龙都干了十来年了,在保车这个行业也有一定的影响力,许多大车车主都知道在王某龙这保车好使,即使有的大车被交警或者路政部门给扣了,王某龙也能把车给要出来。超载的大车除了水泥罐车,还有翻斗车。王某龙有啥本事能保证超载车辆一路绿灯呢?
  2016年9月份,王某龙主动跟一个叫孙某某的人处上了铁关系。有孙在,王某龙保的车门上都会贴上鲨鱼头,有标志能分辨出来;2016年9月份开始路政部门见到这样的车基本不扣,就算扣了的车孙某某也能处理明白。
  孙某某,某公路管理处路政稽查部部长;王某,孙手下的路政稽查员。这两个受党教育多年的路政稽查干部,在王某龙金钱诱饵下,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为巨鲨的保护伞。
  他们明知王某龙及其手下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对粘贴有蓝色鲨鱼标志及王某龙保的其他超载货车不予查处或从轻处罚,为其犯罪团伙提供帮助,放纵其违法犯罪活动,孙某某、王某多次接受王某龙宴请,孙某某并收取王某龙给予的人和健身俱乐部健身卡、酷奇牌手包等财物。
  王某龙和其同伙建了一个名叫“就是磕”的微信群,里面记录着这样的数字:
  “拥有平安”7月22日转账200元人民币;
  “北风那个吹”7月份至今总计转账15000元人民币;
  “七彩人生”5月份至今转账6万元人民币;
  “东哥”5月份至今转账16800元人民币;
  “眨眼之间”4月份至今转账20000元人民币……
  王某亮手下提现之后,把现金给王某龙的,当然,这里包括过年、过节给孙某某的大红包。
  2018年9月18日20时05分至22时24分在珠江路派出所,已经开始戒毒的孙某某瘦了一大圈。他供述,大约一年以前和女朋友一起吸食冰毒……在沾染了毒品后,孙某某走得越来越远,不得不为了毒资一次次铤而走险,充当黑社会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与党和人民背道而驰。
   17小时的庭审较量
  17名涉案被告,57起敲诈勒索,19名辩护律师……2018年10月24日,香坊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王某龙黑恶团伙案,香坊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恩军等九人公诉团队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持续开庭17个小时。
  “作为本案的公诉人,受香坊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我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这段话是每名香坊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在法庭上最先说的话,短短31个字,铿锵有力,字字千钧。
  检察长杨恩军以一名普通员额检察官身份加入公诉团队,他预判此次庭审时间必会很长,为避免庭审过程中因去洗手间而离席,他挑战生理极限不喝水。服药需要喝水,身患高血压的他竟全天没有服用降压药。
  副检察长刘宏光患腰间盘突出多年,为了保证庭审期间腰部“正常工作”,他用两瓶矿泉水垫在腰间硬是坚持了17个小时,庭审结束后他腰部硌出的紫红的血印令人心疼泪目……
  为有效指控犯罪,公诉团队又拆分为几个办案组,才宝被安排与刘宏光副检察长一组,负责协助其梳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全部证据。多达30余册的证据卷宗,需要对每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全面审查。最重要的是要防止出现瑕疵证据和非法证据,避免出现庭审被动的局面。深挖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保护伞”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关键,王薇、李芳芳办案组承担了这一关键任务。被告人孙某某在证据面前却拒不认罪。王薇更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在提讯过程中通过讯问技巧,进行迂回讯问,找寻孙某某辩解的漏洞,逐步突破其心理防线,最终使其认罪悔罪。王立威、张珩办案组认真审查了60余名被害人、20余名证人的笔录,通过列表详细对被害人、证人区分为有威胁、恐吓情节与没有威胁、恐吓情节,一遍遍修改质证提纲,确保了当庭出示证据能够重点突出、清晰易懂。
  2018年10月24日,香坊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团伙其他罪犯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
  2018年12月25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这群吞舟之鲨终于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