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开展考核调研指导工作

11.11.2016  22:0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要求,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度法治质检建设评价考核标准》和省局年初法治工作目标考核安排,省质监局于2016年10月10日起对全省各地市局以及部分区县局法治工作进行考核调研指导。

  目前,省局法规处对大兴安岭、大庆、佳木斯、鹤岗、双鸭山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进行了现场考核调研指导,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下放权力承接能力,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改进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等方面,共30项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指导,对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效解决地方局执法中的问题,优化法治工作环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起到良好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