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聘请百名行政执法督查员监督质监工作

04.11.2016  03:01


 




 




 

  为促进依法行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省质监局出台《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督察员制度》,根据需要在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公检法、科研院校、新闻媒体、龙头企业、社区及省直有关部门中聘请的100名兼职行政执法督查人员。11月2日,省质监局举行了行政执法监督聘任仪式。来自社会各界的30名代表接过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升颁发的聘任证书。

  这些行政执法督查人员聘期为3年。三年内,他们将采取随机督查的方式对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研究,现场参与监督(依法应回避的除外);通过书面或省局12365热线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职能。省质监局将根据督查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为保证督查工作顺利进行,执法督查员可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查询,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调查了解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

  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升指出,此次督查员的聘用是省质监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具体举措。他希望督查员充分履行职能和作用,宣传质监职能,了解社情民意,当好质监部门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协助质监部门更好地开展质监工作。

  受聘的执法督查员结合实际,对质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杨福星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