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9.09.2015  11:45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同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含乡科级正职)职务层次的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或相关工作经历;

  7.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到2015年9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2.在现机关工作未满2年或未满考试录用职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3.历次遴选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遴选纪律行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登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hljqts.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10月12日—10月14日,每天9:00—16:30。

  报名地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14室(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我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考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我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我局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遴选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省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转手续

  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咨询电话:0451—87979088、87979085

  附件:

  1.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