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主任谈落实】刘长征:精准聚焦主题主线 以高质量行政检察监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5.03.2022  17:53

     【按】 2月2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长会议后,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迅速学习贯彻,结合本条线的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注重工作效果,全面进行了贯彻落实。   省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工作简报》专刊特邀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谈体会、谈思路、谈措施、谈办法。   从今天起,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交流和借鉴。


精准聚焦主题主线

以高质量行政检察监督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主任    刘长征


  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长征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精准聚焦主题主线,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以高质量行政检察监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机遇,切实担负起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责任,以护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找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边界。处理好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检察权与监察权的关系、检察权与当事人权利救济的关系,以及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的关系。   二是找准行政违法行政监督的切入点。坚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总原则,依法确定案源发现方式、监督内容。   三是坚持依法规范监督。依法依规运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实行“案件化”办理,基于证据认定事实,基于可信的事实,适用法律、提出检察建议。
用心用情办好“小案” 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质量。   一是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思想理念。从“小案”做起,从人民利益出发,将心比心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案件,对每一件案件都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分析研判化解突破口,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是更新理念。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水平的需求。注重在监督办案中的沟通协调,充分把握案情、充分解读政策、充分用好法律,更好凝聚共识,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用好制度措施。持续抓实“件件有回复”要求落实,让矛盾化解“止于至善”。进一步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做到疑难复杂案件必须听证,鼓励领导干部带头主持听证,严防“凑数听证”。
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 破解基层行政检察作用发挥难题
    一是牢固树立系统观念,贯彻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增强一体化意识。   二是落实检察一体化要求,在纵向上发挥好省市级检察机关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作用以及监督办案资源优势,指导帮助基层检察院办理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做好接续接力监督工作。在横向上,加强协调配合,敏于发现和提供“跨界线索”,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   三是深入抓好全省行政检察部门联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等制度机制落实,发挥好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
强化“案”“人”管理 以科学管理导引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质量建设年”目标,用好科学管理“指挥棒”。   一是切实发挥业务考评“风向标”作用。将高检院“案-件比”等新的行政检察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纳入行政检察业务考评。   二是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关于办案期限和中止审查适用规定。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效。
  三是持续做好行政检察业务态势分析。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靶向施策,精准把控行政检察业务质量。   四是加强行政检察法律文书的质量评查。努力压减“内生案件”,坚决杜绝“勾兑”凑数案件,切实去除业绩“水分”,提升案件质量。   五是认真开展检察人员业绩考评。落实考评结果与优秀公务员评选挂钩要求,奖优罚劣,激发行政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六是加强行政检察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为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创造有利条件。   七是加强行政检察“人才库”的管理使用。发挥入库人才在案件办理、业务指导、理论研究、实地调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