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06.06.2016  13:33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健康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黑龙江省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20项重点健康扶贫任务,从今年至2020年年底前,这20项重点健康扶贫任务将全部完成。

  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大贫困地区医疗保障制度扶持,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要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同时门诊统筹在县域内要实现贫困地区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在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报销比例需在原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对在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还要加大对其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方案》强调,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要给予补贴。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制度,凡持贫困人口健康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定点医疗机构需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即可。此外还实施大病分类救治制度,对负担重的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

  贫困人口转诊到上级医院免“三费

  《方案》明确,要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同时继续充实贫困地区医务人员,今年要优先为28个贫困县涉及贫困村的319个乡镇卫生院各招聘1名医学专业毕业大学生。“十三五”期间,通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式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途径,2018年前要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到2020年要培养全科医生2000名以上。

  《方案》要求,要建立省、市、县、乡医院结对帮扶机制,如三甲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要建立起一对一帮扶的长效机制,三甲医院要选派副院长到对口医院任职,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并帮助进行重点专科建设,利用5年时间完成5个重点专科建设。另外,凡对口医院按规定转诊到上级支援医院就医的贫困人口,均要优先安排,并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