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签阴阳合同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27.10.2015  12:15

  10月24日下午,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的百姓课堂·法治讲座在重庆图书馆举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唐渝梅走进重庆图书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为主题,结合具体案例,向在场市民解读了如何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法律纠纷。

  “售房过程中,开发商为增加贷款比例,有时会蛊惑购房者签订两份合同,一套合同用于向房管、税务部门备案,另一套合同则用于执行。一般来说,商家给房管所备案合同上所标金额会远远低于实际交易金额,这便是房屋交易中常见的‘阴阳合同’。”讲座刚刚开始,唐渝梅向市民解释了“阴阳合同”的含义。她表示,如果消费者为了贪小便宜,与开发商签订了“阴阳合同”,就会承担很大的风险,“这样的‘阴阳合同’不仅会影响银行放贷比例,增加二次转让时房屋的税费,并且还涉嫌偷税漏税,严重者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电商平台的盛行,团购买房也受到很多市民的追捧,对此,唐渝梅表示,这样的形式并不违法,不过由于收取团购费的往往不是开发商而是第三方公司或团购网站,故消费者在签订团购协议时需注意审查团购费是否可退,以免滋生更多的法律纠纷。

编辑:毛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