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四项措施贯彻全国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17.06.2015  11:56

  全国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省统计局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主动汇报。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第一时间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了会议主要精神并提出了初步贯彻落实意见,便于局主要领导掌握全国统计设计管理工作的发展态势和新要求。

  二是认真学习。省统计局组织全处同志认真学习会议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深刻理解、领会会议精神实质,要求全处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要求上来,并将其作为今年工作的行动指南,认真思考如何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统计设计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深刻理解国家统计局的决策部署,为我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提供服务保障。

  三是精心谋划。省统计局于12日召开处务会议,听取、征求全处干部对今年开展统计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会议要求全处在目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统计设计管理工作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重点发挥好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规范落实的作用。会议确定、部署了今年开展的制定《黑龙江省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组织做好定期、年度报表工作和健全城乡划分等四项重点工作,并责任到人。

  四是全面落实。适时组织召开全省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采编:朱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