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贸易处完成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清查工作

25.11.2015  12:12
      按照国家、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电子商务平台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局贸易处采取两项措施完成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清查工作。         一是迅速布置,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和清查名单下发到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局,并就清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严格把关,重点对“一套表”内11户批发零售业贸易企业和新增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10户企业进行核实、反馈和确认,保证清查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