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形势下国际贸易实务暨进出口实务与海关事务管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14.09.2015  12:26

各有关单位:


    
自十八大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的发展模式以来,一系列新的经济举措,给我国的国际贸易带来许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进出口经营权的进一步放开,中国企业未来将参与高收益、高难度的同时也存在高风险的国际贸易市场。如何操作国际贸易、拓展业务、防范风险、合理合法的降低货物流通成本?为此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将在成都举办“ 新形势下国际贸易实务暨进出口实务与海关事务管理” 高级研修班 望相关单位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 、新形势下我国的国际贸易
(1)新常态下,最新国际贸易政策解读及新经济举措分析;
(2)新经济政策及经济举措,给我国国际贸易带来的机遇及挑战分析;
(3)新形势下发展国际贸易的新思路和新策略;
(4)当前我国国际贸易的现状及经验总结。
2 分析、运用国际贸易术语及规避风险
(1)最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运用与风险防范;
(2)Incoterms2010的主要变化;
(3)企业常用贸易术语 FOB、CFR、CIF风险分析;
(4)进口/出口贸易术语的选择与运作技巧;
(5)FOB、CFR、CIP的异同和贸易术语的变型运用。
3 、国际物流运输及单据与保险
(1)海洋运输方式,运价组成与计算技巧,海运提单;             
(2)船公司/货代和第三方物流选择技巧;
(3)国际物流风险防范技巧,低价高效运输通关技巧;
(4)国际物流中商品装运、运输单据、运输保险操作;
(5)B/L种类填写规范、提货单、提单背书、货代提单、电放流程及注意事项。
4 、国际结算风险防范
(一)结算方式
(1)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及风险点分析;
(2)信用证当事人、业务流程分析、支付方式的选择;
(3)跟单托收与信用证方式比较、议付与付款;
(4)跟单L/C审核要点、注意事项、修改流程;
(5)银行保函分析、各种结算方式费用对比与风险分析;
(6)最新(UCP600)的主要修改之处与案例分析。
(二)结算工具
(1)汇票定义、内容、种类、份数及应用技巧;
(2)本票定义、种类、本票与汇票的异同及使用技巧;
(3)支票定义、种类、当事人、支票与汇票异同及风险点与防范措施应对。
(三)结算单证使用与风险防范技巧
(四)进出口收、付、汇注意事项
(五)国际结算中单、证、票关系分析与风险防范问题
5 、外贸单证、信用证风险
(1)配额许可证、保险单、信用证、原产地证、发票、箱单、合同、代理协议、外汇核销单、报关单、等其他各种外贸单证的使用和填写及注意技巧和规范;
(2)单据的制作标准与审核要点,单证不符的解决办法。
6 、出口退税、避税技巧
(1)贸易型与生产型企业及加工贸易退税政策调整及操作;
(2)出口报关、外汇核销、预申报备案、正式申报注意事项;
(3)顺利出口退税的原则、常见问题、退税时间要求;
(4)商品编码的选择、软件的使用技巧;
(5)逾期视同内销;放弃出口退税是否合算?
(6)进货发票与报关单的对应、远期结汇的退税处理。
7 、检验、检疫、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1)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报检流程、检验时间与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标准; 
(2)货物熏蒸的申报、实施机构,SGS检验及注意事项;
(3)争议的解决、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协议形式和作用。
8 、贸易合同风险控制及保险、理赔
(1)进出口合履行、合同条款隐含的风险防范及规避措施;
(2)合同订立步骤与生效要件、货、证、船、款各环节衔接 ;
(3)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交货口岸及期限等描述防范;
(4)贸易术语合理选用及物权控制、风险转移、费用承担;
(5)出口方开始备货的前提条件。
9 、 商品归类、合法避税技巧
(1)如何利用海关对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规避通关风险;
(2)利用商品归类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
(3)对于进出口商品归类的修改、救济方法;
(4)利用“专用、通用零件”避税技巧;
(5)利用合并、拆散货物进出口状态合法避税、增加退税。
10 、海关事务管理(无纸化、自贸区)
(1)最新关税调整、政策解读;
(2)无纸化通关报关单、税单无纸化,电子委托书操作;
(3)海关关税新政策及稽查、监管、估价技巧:
(4)中国自贸区(上海、天津、宁波)成立对进出口企业的影响;
(5)一般货物、保税货、减免税货、特殊货物的通关技巧;
(6)制单结汇、核销、退税办理与报关金额不符的核销技巧;
(7)保税货物、临时进出口、修理物品、无代价抵偿货物减免税货物、保税仓库的运作管理;
(8)二手设备装运前的预检验及运输通关注意事项;
(9)海关稽查与企业帐务关系处理技巧;
(10)保税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及税收筹划;
(11)空运/海运/陆运/进出口流程注意事项;
(12)买卖双方违约及其救济方法及一般原则。
二、参会对象
各级商务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各进出口公司的的主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各报关报检公司的主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
三、拟邀专家与证书
届时将拟邀请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商务部,海关总署,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等相关司局的主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和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该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前往出席授课与交流。
为配合研修班的学习,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研修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我学会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注:凡没有结业证书者均为没参加我学会的此次学习培训,相关单位报销时予以考虑)。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5年9月25日—9月29日(25日全天报到)
地 点:四川.成都
五、收费标准与报名方式
培训费3200元/人(包括授课、教材、场地、证书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或Email至会务组,会务组将于开班前7日内向代表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等相关事宜。
六、联系方式
项目具体联系人:刘晓燕18600291290           
        电 话:010-80700974   传 真:010-8914664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项目监督和分管负责人:迟主任   杜助理
        电 话:010-89146624   010-80700944
 
新形势下国际贸易实务暨进出口实务和海关事物管理高级研班
报名回执表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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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

□标准间合住    □标准间单住    □单间单住

建议培训内容

 

参加地点:四川.成都

单位盖章


 
报名联系人:刘晓燕 18600291290
 
咨询电话:010-80700974       报名传真:010-89146641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
贸学会字【2015】11号
 
关于2015年商务系列培训计划及相关培训信息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为了方便商务系统人员、企事业相关人士及时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新常态”下的经济政策和改革思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搞好结构调整,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实施“走出去”工程,振兴民族产业。为此,中国国际贸易学会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2015年学会委托国际商务信息研究委员会将就“一带一路”、“境外投资合作”、“自贸区建设”、“商贸流通”、“跨境电子商务”、“十三五科技规划”、“国际贸易实务暨进出口实务”等商务信息知识进行专门培训(具体培训信息见附件),欢迎各相关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附件:专题培训信息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对外贸易处
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全省“百大项目”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百大项目”百日会战,财政厅
积极探索涉农资金整合助力龙江现代化农业大发展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