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互联网+人社”三年行动计划》

30.01.2016  2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度融合,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围绕人社部门“就业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本着加强基础性工作,提升专业化水准,把握政治性要求的原则,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民生服务新体系。着力打造人社系统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和管理模式,优化和变革业务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实现业务协同和精确管理、精准服务;着力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创新服务方式,让百姓足不出户即可得到方便快捷、个性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级大数据“云中心”,推进各业务线上运行,积极促进与各部门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洞察民生需求,为决策、监督、服务提供支持;着力构建新形势、新技术条件下的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机制,在保证信息安全前提下,发挥市场化优势,保障“互联网+人社”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以“行政提速、管理创新、执行彻底、结果问效”为目标,实现信息化与人社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1、优化提升服务民生能力。通过互联网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新体系。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窗口办理与网上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
      2、再造网上服务新流程,扩大网上服务新内容。推动人社各项业务按互联网思维进行优化和精简,规范、改造、变革现有业务流程,有序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构建“互联网+人社”技术保障新体系。建设和完善省级大集中数据业务云平台,初步形成异地异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架构。建设基础硬件平台、数据总线平台和基于互联网的业务管理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应用平台、交易结算平台和移动应用平台。强化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全面应用数字认证和等级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到2018年底,各项人社业务数据全部纳入省级平台。
      4、推动大数据资源发掘和利用。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创新应用,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提升人社科学决策、高效服务和风险防范水平。2018年底,初步建成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基金监督、内控监管、舆情监控和风险评估6大系统。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一体化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1、全力推进互联网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将实体大厅各项服务项目延伸到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秉持简单易用的原则,打造以事项、流程、要件为核心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一站式网上办理。强化大数据平台下各级经办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窗口服务,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事项就近办理。2018年底,除“最少必须”窗口业务外,实现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同等应用。
      2、建设全面、完整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知识库,为社会公众提供动态开放的政策法规查询服务。
      3、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与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与社保卡的应用融合,充分发挥社保卡“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功能,推动各项人社业务充分用卡,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卡在其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领域内的应用。2018年底,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并为全国通用奠定基础。
      4、建设基于省级大集中数据平台的12333人社语音电话服务系统,在整合现有电话语音服务基础上,为群众提供政策业务咨询、部分业务经办、问题意见反馈等服务。
      5、建设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数据统一、唯一,并与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数据共享协同。探索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逐步与档案系统挂钩运行机制。
      (二)打造完整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级大数据平台。
      1、统筹全省人社大数据基础建设,完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平台。已进入省级数据平台的业务进行流程再造和服务模式改造,未集中到省级数据平台的2018年底全部业务数据纳入到省级大数据平台,形成数据集中、业务协同、服务创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数据”平台。推进与外部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实现公共服务的多方数据共享、制度对接和协同配合。
      2、通过大数据洞察民生需求。有效整合并充分运用人社部全国共享数据、省业务平台生产数据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外部数据,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开发各类个性化、精细化的便民服务软件,同时跟踪问效服务结果,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支持。
      3、推动人社决策科学化和管理与服务精准化。建设统计分析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基金监督系统、内控监管系统、舆情监控系统和风险评估系统,提升行政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各项业务运行情况、基金安全、资金安全、就业、失业动态进行监测和预测预警,为规范决策行为提供信息支持,提高人社决策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4、在监督管控中发挥实效。借助大数据实现人社行权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促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支持加强社保基金、专项资金事中、事后监督和服务,提高监管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分析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
      5、着力推进大数据的汇集和挖掘,加强人社大数据应用创新能力建设,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探索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分析发掘服务,充分发挥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在人社领域预测预警、管理服务、监督管控、分析决策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三)激发创业活力,稳定就业、促进创业。
      1、以互联网优化创业服务新形态。建立集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六位一体的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同时将创业者的人事代理和档案保管纳入服务范围。
      2、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劳动者的就业、失业信息动态管理。
      3、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服务站点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业务协同处理,信息资源共享;依托基层网络平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重点开展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利用互联网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受理就业援助申请等就业服务。
      4、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扩大应用范围,创新市场运行机制。建立相应的信息发布体系、就业援助体系、交易结算体系、信用评估体系,将全部市场要素纳入网络。2018年底,建成安全、开放、诚信、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网,与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实体市场相结合,并支持移动应用。
      (四)开启社会保险互联网服务新模式。
      1、启动社会保险“智慧社保”工程,拓展互联网社会保险服务新渠道,到2018年底,利用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建设成涵盖社会保险各业务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行政管理、业务经办与服务一体化和智能化,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完善基于互联网的养老保险服务新内容。2018年底,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待遇领取、查询等互联网化;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系统与财政、编制部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拓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业务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服务。
      3、建设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省内及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简化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减轻参保人员垫付压力,增强异地医疗服务监管能力;加快工伤、生育保险全省上线联网,2018年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网上办理,工伤医疗业务协同,工伤入院、出院全程网络化运行。
      4、失业保险各项业务全部上线,实施网上运行。大力推进失业保险与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等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对岗位流失情况实施动态监测,适时反映经济发展和就业运行情况。
      (五)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健康发展。
      1、建设服务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实现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培训资质、培训专业(职业)、培训补贴、招生就业信息化。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与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对接。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实现部分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教学。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信息库。探索和推广“职业技能培训包”教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实现培训平台的整合应用。推进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各类培训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3、将技工教育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建设技工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技工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技工教育教学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探索“校企”合作信息化管理新机制,推动线上线下产学研结合,提高全省技工院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劳动者维权新渠道。
      1、建立企业用工和薪酬管理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实现网上劳动用工备案,与社会保险等业务协同。探索开展企业薪酬网上调查,探索建立企业薪酬信息发布制度。推动收入分配政策、制度的网上发布。定期网上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2、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省、市两级逐步建立现代化的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部署劳动监察实时电子地图,实现监察执法力量统一指挥调度。建设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实现举报投诉线上运行,使劳动者的维权行动更加方便快捷。
      3、创新整合调解仲裁网络平台,构建维权服务新模式。整合调解仲裁内外网资源,不断完善办案系统,实现办案数据实时交互。逐步将办案系统向基层调解组织延伸并实现并网联通。开通网上服务模式,实施网上受理审查仲裁申请,预约一次性办结制度。当事人可以随时申请调解服务,由专职人员在线处理。
      (七)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1、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和“人的发展”为主线,进一步提高人才服务水平。根据服务人群特点,分别通过互联网、政务外网、政务内网进行规划和建设。建立基于省级大数据平台的人才库和项目信息库,规范优化业务流程,为各类人才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2、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服务平台,实现省级领军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资助、政府特殊津贴和省长特别奖、百千万人才工程遴选、人才流动等业务网上运行,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公示。 
        3、完善博士后管理、人事考试和人才测评等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管理服务一体化。建设引才引智资源平台,实现项目国际对接。
      4、加强各业务协同和各部门数据共享。在同一大数据平台上,实现人事人才业务与其他业务协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运行机制和经办服务水平,与组织、编办、财政部门实行数据共享。规范签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短期来华邀请函”,与公安部门、外事部门、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为外国专家签证、入境、工作、居留和出境提供便捷高效的个性化服务。
      (八)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1、建立一体化公务员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公务员职位管理、考试录用、培训监督、考核奖惩的各项业务,对公务员“进、管、出”各个环节实施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公务员队伍的数量、结构、变化等情况,并实现与工资福利、工资统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资源共享和交换。
      2、完善全省公务员考录平台。实现招考信息网上发布、报考资格智能审核,笔试、面试公开透明的智能化、科学化考录管理与服务。强化网上监管,确保阳光考录。
      3、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与互联网融合。建设公务员网上平时考核系统,强化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对公务员履职情况、守规守纪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实时记录和准确评价,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级并行、评先表彰等提供基础数据。利用互联网手段对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实施管理。建设公务员诚信档案系统,对公务员诚信行为实施有效监控。
      4、打造便捷易用、高效安全的公务员网上培训平台。利用流媒体视频、短信、微信等方式,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专门业务培训提供在线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成立“互联网+人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进程。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工协作、分步实施”原则,统筹考虑,进行全局规划和顶层设计。各地市(农垦、森工)人社系统要在省厅部署下,做好本地信息化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各业务系统进入省级大数据平台。
      (二)加强“互联网+人社”培训,促进互联网与业务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互联网+人社”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使之成为政策、业务、管理、技术融会贯通,能够承担“互联网+人社”任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利用多种渠道,加强 “互联网+人社”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应用“互联网+人社”成果。
      (三)完善省级大数据业务平台建管维机制,保障“互联网+人社”顺利实施。按照数据向上向内集中、服务向下向外延伸的原则,加强系统建设和安全管理,推动各地各业务全面上线。合理划分数据管理、生产、供应和基础软件、业务软件和服务软件边界,探索对社会开放业务软件市场。研究制定数据交换规则和行为数据、非结构化数据采集和使用规范。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资金多元化机制。做好金保工程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支持“互联网+人社”行动实施。积极申请“互联网+人社”省级立项。探索“互联网+人社”信息系统建设市场化运营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合资合作、数据资源开放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为 “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