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引发“家庭纠纷” 老人将3个儿女告上法院

16.06.2014  12:10

  近日,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老年人赡养问题的案件,哈市7旬老人赵某,因生活孤苦,要求3个子女每月向其缴纳200元生活费,而3个子女在庭上互相推诿,先是指责父亲曾经抛弃生病的母亲不管,之后又说小的时候父亲没有照顾好自己,甚至为了少拿10元赡养费争论不休。最后,负责调解的法官都忍不住感叹:如此讨价还价,哪见父子亲情啊?

   老人诉苦:

  育三个子女无人肯养他

  4月初,一名7旬老人手持拐杖,独自一人来到道外区法院,要状告自己的一子两女。老人身穿蓝布棉服,老式棉裤,脚上的棉鞋也错穿了反正,见到法院工作人员便说:“请大法官们给我做主啊,不孝子没人养老啊!”

  老人得到法院办案人员的接待,经过初步询问,老人姓赵,78岁,无业,无退休金,家住道外区,独自生活,育有一子两女,儿子最小,现在孩子们都在哈市居住,但是没有人照顾赵某,也从来不回家看望父亲。

  赵某要求,法院强制儿女们每月每人为其提供200元赡养费,并承担其医疗保险和供热费等支出。看到老人如此窘境,法官立即联系老人的三个子女,三名子女在电话中均表示可以接受赡养费用,但是当一家人同坐在一室,在法庭接受调解时,却争得面红耳赤。

   子女也“委屈”: “我们挨饿时,爸爸你在哪儿?”

  最初,小儿子说:“不超过200元我都能拿得起。”而二女儿以生活拮据为由表示最多能出100元,还要先打欠条,大女儿也十分不情愿地表示“妹妹拿多少我就拿多少,多余一分没有”,看到孩子们的厌烦态度,赵某气得直拍桌子叫骂。几个儿女也把持不住,在法庭上与老父相互指责起来。

  从其断断续续的指责中,法官了解到,原来,在长女10岁时,赵某与原配妻子离婚,理由是妻子患有哮喘,久治不愈。离婚时,长女和二女儿还有最小的儿子都判给父亲抚养。可是父亲赵某没有正式工作,靠干零活、修鞋、修锁养活一家人,而且赵某对子女也不管不顾,三个孩子没念完初中便辍学在家。二女儿含着眼泪说:“我们小的时候,饭都吃不饱,全靠要饭长大的,那时候你这个爹在哪儿?”

  对这些指责,赵某嗤之以鼻,他表示,要是没有他,这三个孩子早都饿死了!其二女儿拒不支付赡养费的理由是,父亲根本没有尽到责任,使得他们的一生都倍受生活所困。大女儿认为,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父亲之后再婚,对继母的孩子却百般呵护,而对他们三个却整天视而不见,这更加深了他们子女对父亲的怨恨。“现在你老了,干不动了,人家(指继母)和你离婚了,都不管你了,你想起找我们来了?”

   法院4次调解:子女为少拿赡养费“讨价还价”

  现场气氛剑拔弩张,法官再次进行规劝,这时,一直不说话的小儿子也坐不住了,见到两个姐姐都不愿拿钱,他表示自己也不能搞特殊:“姐姐们拿多少我就拿多少。”对此,法官陈述了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且钱也不多,建议和解,不要闹到法院强判,大家都有损失。经过几番讨价还价,赡养费从最初的200元逐渐递减到190、180元,最后停在160元和150元之间僵持不下。

  两个女儿表示,最多只能拿到150元。但赵某仍不认同,说自己不能再退步了,必须出到160元,否则心有不甘。经过法官先后4次调解召集,小儿子表示自己可以出160元,就图快点了结,最后大女儿也勉强同意,只有二女儿坚决否定。僵持之下,法官忍不住发话:“实在不行,差的10元钱,大爷你每个月找我来要,我给!”二女儿听后有些不好意思,最终同意调解。

   法官说案

  调解虽成功仍觉不放心

  经过4次调解,老人和三个子女终于达成一致,三个子女每人每月为老人出具150元赡养费,每年老人的医疗保险和供热费共计1200元由三人均摊一次性给付。案子结了,但是看着赵某独自一人缓慢离开法庭的身影,工作人员仍觉得不放心,“对于这家人的争论,听了之后让人心寒。”

  据负责调解的道外区法院民事一庭的法官介绍,国家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如果子女能够举证曾被父母遗弃的,可以免于赡养责任。但在此案中,赵某并未遗弃子女,子女也没有证据证明赵某将他们弃之不管,事实证明,他们一直都生活在一起,只是赵某能力有限,对子女的生活照顾得不是很好。因此,赵家子女应该对老人承担赡养责任。法官表示,“即使老人犯过再大的错误,但毕竟是他给了我们生命。就算是不认识的陌生人,生活如此窘迫,我们也要帮一帮,何况是与自己有一辈子情缘的父亲?”(作者: 孙海颖)

  原标题:赡养费引发“家庭纠纷” 哈市7旬老人将3个儿女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