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下走到地上 民间借贷初见光急需政府给支撑

21.01.2015  10:35

  记者 李播

  2014年5月11日,对于我省民间资本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作为东北三省首家金融改革的试点、大庆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正式开业。这是我省创建的第一个区域性民间资本交易市场,是政府为民间借贷双方直接交易搭建的一个登记备案、中介撮合、法务公证等综合服务的平台。

  大庆市民间借贷中心的成立,使有“草根金融”之称的民间资金从“地下”走到“地上”,合法有序地进入到国民经济中,有力遏制了社会闲散资金体制外无序循环,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引导民间金融资本交易走向公开化、阳光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序,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令人欣喜的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大庆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7个多月的良好运行带动下,我省民间借贷中心发展又迈出新步伐——近日,哈市又有三家民间借贷中心获批筹建。

  日前,记者走进大庆市民间借贷中心看看近一年的运行情况如何?

  “草根金融”从“地下”走到“地上”

  走进位于肇源县的大庆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宽敞明亮的营业大厅,记者看到信息登记、备案、咨询等柜台前人影攒动,忙碌有序,人民银行、法院、房产处、土地局、公证处、工商局等机构已入驻其中。

  该中心主任岳景丰总经理告诉记者,大庆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是经黑龙江省金融办批准,肇源县人民政府牵头,大庆元泽集团和黑龙江省鑫源物业有限公司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注册资金1000万元。中心主要提供民间借贷信息登记、备案、咨询、发布、信用管理服务和交易对接、非银行金融机构产品推介服务、金融产品外包服务等,为民间借贷双方直接交易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大庆市民间借贷中心充分借鉴了温州的金融改革模式,结合龙江特色,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借贷自愿、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开展工作。从公司目前成交的情况看,成交主体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以自然人形式进行融资,主要用于生意周转资金、扩大规模经营,月利率基本上处于15‰~18‰之间。

  在营业大厅,记者碰到前来咨询业务的张先生。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手里有些闲钱,也不知投到哪里好。最近听说了借贷中心的事儿,决定来看一看。“通过中心员工的介绍,我知道了这是有政府颁发的正规牌照的机构,而且给的利息又不低,又有很多保障措施,我再也不想把钱‘抬’给亲戚、朋友冒风险了。”张先生告诉记者。

  肇源县主管金融的县长助理张庆国告诉记者,通过半年时间的运营,中心成效突显,在民间借贷的交易中,平台作用彰显:

  ——民间借贷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对民间借贷信息登记、备案,使民间资本交易公开、规范、合法。中心公开对外发布资金供求信息,使资金供求双方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找更好的交易价格和交易对象,改变以往民间借贷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不利局面,为双方自由交易提供条件和保障。

  ——民间融资信息中介平台。通过中心对借贷双方撮合、配对、实现资金的高效配置,使过去有钱没处投和有项目没钱上的两拨人对接合作,促使借贷交易市场变得更加透明、规范和可预期。据统计,截至目前,来中心完成备案成交的已达113笔,累计金额1076.5万元;平均约9.53万/笔。

  ——利率指数形成、监测和发布的平台。中心阳光化、市场化的公开交易所形成的较低的利率指数,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不但有效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资金使用成本,稳定了金融市场,而且还影响周边小贷、投资咨询等公司的利率下调,引领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有序进行。

  “草根金融”面前“坎儿”不少

  据中心主任岳景丰介绍,大庆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业务交易和实际运营表明:当前民间借贷登记市场资金需求旺盛,市场资金供不应求,侧面验证了市场上还有很大的金融机构贷款覆盖真空。目前,虽然中心目前正往良性方向发展,不过,要想更好地持续运营下去,还面临不少“坎儿”。

  首先,缺乏政府在税收或资金方面的支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大数民间借贷中心都把服务功能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其登记和备案等服务均是向社会提供的免费服务,有的微利运营,有的根本没有赢利点,公益性质明显。很多发起人都做好了两年内不赢利的准备。但是两年之后,如果还不赢利,中心还能正常运营下去吗?中心的创建运营,对于规范当地民间借贷市场,降低民间借贷利率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所以各级政府应当考虑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等扶持政策。

  其次,缺乏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目前,征信体系平台、信用评级平台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信用信息还没有达到共享,信息不对称,信用信息缺失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第三,金融监管机制不完善。目前,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由国家银监局负责,非金融机构的设立与管理出自多门,有的由发改局批,有的由商务局批,有的由金融办批,还有的由工商局批,导致融资服务管理混杂。不同部门的职责职能都不相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也不一样,掌控金融风险分散难度加大。

  “草根金融”还需“政策阳光”

  针对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李贵斌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他首先建议政府部门在民间借贷中心刚成立的一、二年,应考虑予以资金奖励或减免税收政策扶持,使民间借贷中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比如可以效仿温州政府的奖励模式,温州政府于2013年一次性补助民间借贷登记中心5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以此来激发借贷中心的服务热情,提升服务质量。

  其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加快征信体系平台建设,在各部门开展信用信息应用试点,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同时要将征信查询服务引入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发展信用评级市场,成立资信评估机构,推动借款企业评级、小微企业评分和农村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工作,营造“民间互信、企业诚信、银行守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第三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建议整合非金融监管主体的审批和职责,并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依据,加大指导民间资本运营,净化金融服务中介市场,疏导投资咨询、融资担保等非金融机构入驻到服务中心开展业务,逐步完善和扩大服务中心功能,避免民间借贷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总之,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模式,民间借贷中心这个“草根金融”放眼全国,并无既成经验,大家都是在摸索中前进,但令人欣喜的是都拥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能够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全国样板的温州模式

  我国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产生的原创是温州。温州民营经济从家庭企业起步,其发展依赖于温州活跃的民间金融。2011年4月初,温州大小企业主逃跑,导致小贷、典当、担保、贷款公司的倒闭,“中国民营经济之都”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阵痛。

  作为解决温州中小企业借贷危机的药方之一——2012年4月26日,全国首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在温州鹿城区开业。该中心注册资金600万元,有14家法人、8个自然人发起设立(主发起人为市工商联)。中心不参与经营,只提供平台,吸引借贷双方,公证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配套机构进驻,收取中介费、入场费。在服务中心登记的民间借贷,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

  全国首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成立,其示范意义日渐彰显:民间资金从地下走到地上,从无序走向有序;融通民间资金,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金融稳定的目的;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资金动向,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促进民间借贷行为向公开化、规范化、阳光化、专业化发展;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多、融资难;民间资金多、投资难”的两多两难困境;最终达到大幅降低民间融资成本,增加广大民间资本合法收益率,拓宽投资渠道的作用。

  “高保障”的岳阳模式

  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于2013年6月开业。中心成立一年多来,运转良好,其运作模式深受同业认可,全国各地欲从事民间借贷的企业家和一些金融机构纷纷前往观摩、取经。不久前,记者也亲赴湖南,探访了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

  据该中心蒋子检董事长介绍,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是股份有限公司性质,中心按照“政府引导、公司化运作”的原则进行运营,由岳阳金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依法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中心对资金供给双方的登记起点要求均为10万元,以万元整数递进。原则上单户融资业务对接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超过限额的逐笔呈报市政府金融办审批。

  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是湖南省首家经市、区两级人民政府金融办审批,并接受其监管,为民间资金规范化操作的免费登记服务平台。中心旨在解决老百姓有闲钱无处投资的难题,为其资金保值、增值提供可靠渠道;同时解决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经营范围:民间债权交易登记服务;资金供需信息发布;投融资及咨询服务;财务会计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等。利率收益在年利率10%~15%之间,目前一般都在15%。

  众所周知,出借人资金安全事关“中心”的前途和命运,为保障出借人资金的安全,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设置了管理保障、实力保障、人才保障、资金补偿保障和监管保障。其中,实力保障:中心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营业场地中心为主体发起人的自有产权。雄厚的注册资金,为资金补偿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资金补偿保障方面,中心为出借资金安全设置五重保护措施,即: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反担保、担保公司保证金代偿、专项风险准备金补偿、风险处置准备金补偿。当借款人和中介机构不能及时归还借款或无法履行偿还义务时,中心在接受债权时,将出借人的本金和回报先行补偿到位。

  岳阳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于2013年6月开业,截至2014年9月末,通过中心平台登记的出借客户达到2228人,登记出借金额达到6.6亿元;登记借款人数为369人,金额达到12.38亿元;成交金额达4.58亿元,目前余额接近1.7亿元;为当地200余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解决了融资难题。

  他山之石

  杨廷绘制

  “轻赢利”的淄博模式

  不久前,记者随团赴山东省淄博市采访民间借贷中心这一话题,了解到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自己独特的运行模式。

  2013年5月,作为山东省首家市级民间融资服务平台——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开业。该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心是依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文件,经市政府批准的市级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平台,按照“合法、规范、阳光、监管”的宗旨和“中介搭台,市场运作,契约合规,法律保护”的原则,致力于引导淄博市民间借贷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主要职能是:为民间借贷提供信息登记、信息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及相关配套服务。融资中心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不对民间借贷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从收费来看,中心的公益性也格外突出,很多服务项目目前都未收费,因此中心运行一年多并未实现赢利,目的是通过实施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从“地下”走到“地上” 。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开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借款门槛,最低2万,最高300万;借款期限一年之内。

  截至2014年9月末,借款人登记194人,金额11.86亿元;贷款登记398人,金额5.36亿元;撮合成交142笔,金额4.49亿元;融资方60%为中小微企业,21%为“三农”客户,其余为个体工商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记者了解到淄博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要遵循的原则以及防范风险的手段。民间融资交易必须守住三条底线,一是民间融资交易中出借方资金严格属于合法自有财产,不得进行非法集资,不得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二是民间融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三是民间融资中发生不能按期偿还借款问题,当事各方应协商或通过诉讼途径妥善解决,不得采取暴力等方式追债。在民间融资交易中,提倡和鼓励签订规范的书面协议,资金往来主要从银行转账,减少现金交易和口头约定;提倡和鼓励民间融资实施公证、担保、抵押、质押等手段,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降低违约风险。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