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一松狮走失被卖后遭宰杀 捡狗者超市被喷红漆
来源:新晚报
近日,佳木斯市向阳区一男子偷狗后将狗卖给了屠宰场,狗主人得知爱狗被杀后张贴告示泄愤,扰乱了公共秩序。最终,偷狗者和狗主人双双被行政拘留。
据当地警方介绍,6 月 7 日,丢狗男子孙某调取监控录像后来到福丰街一家超市,超市老板邹某称,5 月 29 日晚一条松狮狗跑进超市,发现无人寻找就收留了几天,后来将狗卖给佳木斯原 “ 北焦化 ” 附近一男子。邹某当场打电话给买狗的人,对方称狗已被卖到郊区敖其镇的一家狗肉馆,再追问狗肉馆具体地点,买狗人挂断电话。
见此情景,狗主人孙某向建设派出所报案,民警进一步调取监控录像发现,5 月 29 日 19 时许,一条松狮狗跑进邹某的超市后离开,邹某进行跟踪,很短时间后看到邹某用绳子牵着松狮狗又回到了超市。
邹某将松狮狗牵回自己的超市。民警随后进行了走访,附近一家饭店男服务生说,一条狗当时跑进了饭店后院,随后邹某赶到,称狗是自己亲戚给的,在服务生处要了一根绳子拴住狗牵走。
6 月 9 日当晚,民警赶到敖其镇找到买狗的狗肉馆,老板看了狗照片后确认正是孙某丢失的狗,狗已经被送到屠宰场宰杀。6 月 10 日早,通过狗肉馆老板做工作,买狗人高某到建设派出所讲明情况,称 6 月 5 日上午,在原 “ 北焦化 ” 附近杀鸡场门口从一开车男子手中以 300 元价格买到一条松狮狗,下午即转卖狗肉馆。
据此,民警依法对邹某进行了传唤,在事实面前邹某供认当日见松狮狗无主后起偷盗之意,遂将狗偷回超市并送至郊区一仓库内圈养,6 月 5 日见狗不吃东西,即到 “ 北焦化 ” 附近杀鸡场以 300 元价格卖给了高某。邹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狗主人孙某妻子李某在邹某超市门前张贴告示,喷涂 “ 红字 ”。孙某的妻子李某得知爱狗被杀后,极为气愤,于 6 月 9 日到超市门前张贴告示,喷涂 “ 杀狗超市、偷狗超市 ” 等标语,致超市无法营业关门,同时引来众多群众围观聚集,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印象,民警多次劝阻无效。根据相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