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08.2016  22:35

  记者12日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上获悉,我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尚志市亮河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徐德久乱收费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徐德久在担任亮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相关规定,擅自提高检测费、检查费、床位费等费用价格,明显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共向患者多收取费用3.99万元。2015年7月,徐德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桦南县金沙乡红城村党支部书记卜振东骗取危房补助问题

  2014年,时任金沙乡红城村村党支部书记卜振东对自家房屋进行维修时,利用职务之 便,编造虚假贫困证明,擅自加盖村公章以及审批人名章,向该乡提出危房(泥草)改造申请,共骗取危房补助款1万元。2016年6月,卜振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