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集中公开宣判3起恶势力犯罪上诉案件

02.03.2019  04:43

    2月28日,大庆中院依法对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12名上诉人及一审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宣判后,大庆中院召开涉黑恶案件集中宣判情况通报会,刑事审判一庭庭长杨晶介绍了集中宣判案件的基本情况。《大庆电视台》《大庆日报》《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记者现场报道。

    杨晶指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庆市两级法院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据证据裁判规则,依法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

    杨晶强调,对于此次集中宣判的三起恶势力上诉案件,大庆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听取上诉人及相关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上述三个恶势力团伙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这些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充分表明了全市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和净化社会风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杨晶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为期三年的工作目标,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确保打击的速度、力度和强度,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上再下功夫,从严从快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