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第四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

19.09.2014  12:46

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第四阶段黄标车限制通行措施。届时,市区四环路围合区域,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等部分区域道路将禁止黄标车上道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为确保此项举措顺利施行,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近期交警部门将重点对第三阶段限行区域内黄标车违法上道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同时也提示广大车主,黄标车被淘汰车辆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费的时间将至9月30日止。

据介绍,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市区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的通告》,限行区域从第三阶段的“二环”扩大至“四环”。但目前包括第三阶段限行区域在内的路面上仍有部分应淘汰的黄标车在路面上行驶。对此,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日常查处力度。

据了解,黄标车第四阶段限行区域主要是:

(一)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松北区:绕城高速(即四环路)围合区域内道路(不含绕城高速)。

(二)平房区:哈五公路、南城十二路、102国道、学府东路、征仪路和松花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三)呼兰区:兰河大街、建国路、北大街、222国道(至哈绥高速入口)、胜利街、新胜路、新民街、东府路、师专路、建设路、哈肇公路、造纸路和萧红大道围合区域内道路,以及利民开发区内的利民大道、北京路、南京路、呼兰大道、学院路。

(四)阿城区:解放大街、金澜路、金都大街、会宁路、上京大道和金龙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交警部门表示,为确保该项新的限行措施顺利实行,近期将对我市黄标车第三阶段限行区域开展集中路检路查,对过往可疑车辆的环保标志进行核查,如发现黄标车违法上道,将按照违反禁行通行规定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同时,在其他路段的日常临检中,也会重点检查车辆的环保标志,并督促车主及时淘汰黄标车并领取政府财政补贴。

(来源: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