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第十七批4起环境违法问题处理情况公示

16.08.2016  12:06

  本报讯 (记者 高宏菲)15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黑龙江省协调联络组对外发布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线索调查处理意见,现将第十七批公示的4起环境违法问题处理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哈尔滨市双城区兰陵镇靠山村村集体400余亩草原被开垦为耕地。 经查,情况属实。该草原位于双城区兰陵镇,1994年,靠山村将两片草原分别承包给王某某和车某某,共计439亩,承包性质为放牧。随后几年,靠山村分别与王某某和车某某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并在与王某某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可以开荒种地。调查发现,王某某和车某某已将承包的草原全部开垦成耕地。双城区委、区政府依法废止该地块承包合同,责令承包人立即退耕还草,恢复草原植被。双城区纪检监察部门对该地块承包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开展调查,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关于哈尔滨市宾县胜利镇万春村龙海采石场毁林采石,破坏生态环境,夜间产生粉尘、噪声扰民问题。 经调查,产生粉尘情况属实。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罚款2万元,目前该企业已关停。

   关于齐齐哈尔双合奶牛养殖小区占用建华区双合村23亩集体耕地养殖,无化粪池,牛粪随意堆放,恶臭扰民。 经查,情况属实。目前,该合作社已经对随意堆放的粪便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