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4起环境违法问题处理情况公示

10.08.2016  04:38

  黑龙江日报讯(吴殿峰) 8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黑龙江省协调联络组对外发布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线索调查处理意见,现将第十批公示的4起环境违法问题处理情况向社会通报。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洗浴烟尘问题

  信访举报:“哈尔滨市道里区安松街23号安松浴池、经纬十二道街50号附近佳和洗浴烟尘污染扰民”。

  经查,情况属实。现场调查发现,两家浴池在经营中排放的烟气影响周边居民,存在扰民现象。环保部门曾于2015年要求安松浴池限期治理,但该浴池逾期未改正,拒不缴纳罚款,环保部门已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依据哈尔滨市政府相关要求,环保部门责令安松浴池、佳和浴池限期于2016年8月31日前使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网,到期后如仍未整改,将依法查处。

  二、大庆市萨尔图区烟尘问题

  信访举报:“大庆市萨尔图区绿色家园小区楼下南侧多家饭店油烟直接排放扰民,其他商服无环保审批手续”。

  经查,情况属实。经现场核查,绿色家园小区南侧共有14家餐饮业户(12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4家取得了餐饮行政许可)和1家从事汽车维修养护企业(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这些经营业户和企业均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14家餐饮业户中,2家使用烟道高空排放烟气,4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另外8家烟气直接排放。萨尔图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在7日内取缔无照经营的企业;责令烟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餐饮业户,限期于8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三、鹤岗市萝北县垃圾异味扰民问题

  信访举报:“萝北县共青农场三队盛老二养殖场附近堆放萝北县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异味扰民”。

  经查,情况属实。萝北县居民艾玉金新建粮食仓储库,因选址的地方存有垃圾,在平整土地时将垃圾倒运到凤翔垃圾处理厂,但其未按要求将垃圾运到指定垃圾池,而是将部分垃圾倒入垃圾处理厂院内废弃的深坑。萝北县有关部门依法对艾玉金罚款2000元,限期15日内将废弃深坑内的垃圾清理到凤翔垃圾处理厂的垃圾池。

  四、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异味扰民问题

  信访举报:“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河东区附近一家沥青厂气味扰民”。

  经查,情况属实。该沥青厂为沥青混凝土临时搅拌站,无证无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违法生产,无污染防治设施,直接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环保部门曾于2016年6月责令其停业整改。6月27日,有群众再次举报该企业私自生产,经查实后,环保部门立即对其实施了查封,在后续的检查中,未发现该企业有擅自生产的违法行为。7月30日,漠河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供电部门切断其生产用电,责令该企业在7日内拆除违法设施,恢复地表原貌。目前,供电部门已经拆除了该企业供电设施,企业已开始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编辑:孙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