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正研究起草全面振兴东北地区政策文件

01.09.2015  09:3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朴民8月31日表示,中央财政加大对东北地区独立工矿区实施改造搬迁工程的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23亿元。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朴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朴民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东北振兴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到东北地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并就东北振兴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并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六方面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东北地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东北振兴的支持力度,努力为东北地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

  一是研究制定重要政策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文件从11个方面提出了130多项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举措围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充分考虑东北地区的实际困难和面临的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文件出台后,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推进2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把文件提出的措施分解为76项重点任务,并配套实施139项东北振兴重大项目。这些重点民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都属于“短板”、“瓶颈”领域,按照“重点任务逐项推进,重大项目逐项落实”的原则,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在规划、审批和开工建设等环节遇到的困难。到今年7月份,76项重点任务中,除15项常态化工作外,有20余项已基本落实,近30项取得重要进展;139项重大项目中,已竣工和在建项目80项,累计完成投资5676亿元,为更好地推动东北地区振兴发展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现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文件。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比如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东北地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民营经济、推进林区垦区改革等创造条件。再比如,全面抓好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和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东北三省加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努力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着力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东北装备制造、石化医药、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和水利设施等建设,积极支持核电、火电、轨道交通、石化冶金、高档机床等优势装备“走出去”。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以解决东北创新创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提出了26项支持东北地区创新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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